公司注册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注册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实践中,申请注册不一样类型的公司,法律要求的条件也不一样。而当事人要想顺利的完成公司注册,那么就需要事项了解清楚公司注册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先审查一下自己是否满足。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有限责任公司
1、最低注册资本3万;
2、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3、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4、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2、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
3、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4、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须一次缴足。
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1、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
2、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3、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5、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6、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7、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8、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四、个体工商户
1、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2、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3、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五、个人独资企业
1、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2、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3、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4、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六、私营合伙企业
1、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2、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3、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七、普通合伙企业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它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九、有限合伙企业
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上文中详细为您介绍了公司注册需要的条件,相信您此时也看到了,针对不同的公司、企业,法律规定的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同的。在申请注册公司之前,需要先了解一下法律规定满足的条件,这样才能较为顺利的完成公司注册。
总结:公司注册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实践中,申请注册不一样类型的公司,法律要求的条件也不一样。而当事人要想顺利的完成公司注册,那么就需要事项了解清楚公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能公证吗
一般来说。遗产就是由自己的子女来继承的。有些老人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抚养人并不是自己的子女。这时候老人如果想将自己的遗产给予抚养人的话,就要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那么,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
·借款合同有什么样的效力
借款合同有什么样的效力在借款活动中,我们之所以会写借款合同,也不过是希望它能发挥它的法律效力,约束对方的行为,而就内容来说,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那么,借......
·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的罪名批捕的条件是什么
一、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的罪名批捕的条件是什么?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
·专利权具体包括什么内容
专利权具体包括什么内容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
·工伤认定了之后该怎样?
人在生活中或者是工作上都可能因为发生一些小意外而导致受伤,在工作上受到的伤,或者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导致的职业病,也属于是工伤的范畴,这时候就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工......
·一、求职者兼职收押金违法吗?
一、求职者兼职收押金违法吗?求职者兼职收押金是违法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
公司注册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