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国有土地上自有产权的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国有土地上自有产权的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国有土地上自有产权的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其中被征征收房屋的价值,包括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以及对被征收土地的补偿,征补条例将二者合二为一,统称为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另外在企业拆迁中还会有一些实际的损失,比如员工的安置费用,其他无形资产的损失的等,另外根据企业选择的安置方式的不同。所以我们将国有土地上自有产权的企业拆迁补偿整理成两个公式:
    1.自有产权企业拆迁选择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计算公示为:
    补偿金额=土地区位补偿价+房屋面积×房屋重置成新价+附属物及设备损失及重置成新费+设备搬迁安装费+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营业面积×每平米补偿标准)+奖励和补助+其他无形资产损失;
    2.自有产权企业拆迁选择产权置换的,补偿金额的计算公示为:
    补偿金额=安置房与原房屋之间差价补偿+设备搬迁安装费+临时安置费+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营业面积×每平米补偿标准)+奖励和补助+其他无形资产损失。
    我们提醒你:企业在遇到拆迁时,要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及时对自己的损失进行清查,准备好财产清单,并且要准备好先关的证据,以备在后续的维权中有效的应对。
  
  
  
总结:国有土地上自有产权的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国有土地上自有产权的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离婚的配偶还有继承权吗?
      离婚的配偶还有继承权吗?一、离婚的配偶还有继承权吗?离婚的配偶不一定有继承权,要看具体情况来定。1、离婚后丧失法定继承权。2、离婚后,一方死亡的,首先是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


·怎么规范签署借款合同
      怎么规范签署借款合同一、怎么规范签署借款合同1、借款合同的条款一般借款合同包括下列条款: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2、注意事项:(1)利息条款要清晰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五级: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电信网络诈骗报警处理流程是什么?
      电信网络诈骗报警处理流程是什么?网络时代的到来,我们的信息在网上也同样被他人所知道。不法分子一旦获取了我们的个人信息,就会恶意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诈骗谋利。不少诈骗分子利用电信网络这一......


·公民怎么订立遗嘱
      公民怎么订立遗嘱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还需要执行吗?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还需要执行吗?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


国有土地上自有产权的企业拆迁如何补偿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