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玩忽职守与重大责任事故的主要区别是具体什么

  
  一、玩忽职守与重大责任事故的主要区别具体是什么
  
  
  (1)犯罪客体不同。玩忽职守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是工厂、矿山、林场等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
  
  
  (2)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在玩忽职守犯罪中,行为人表现为消极地不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或者不认真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而在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中,行为人表现为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实施了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行为。
  
  
  (3)犯罪主体不同。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工厂、矿山、林场等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二、玩忽职守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联系
  
  
  (1)这两种罪在客观方面都要求犯罪行为给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实际上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损失;如果危害后果不严重的,都不能以犯罪论。
  
  
  (2)这两种罪在主观方面,行为人都出于过失,都是在过失的心理支配下实行的犯罪。
  
  
  三、立案标准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大家一定要对自己的事情负责。情节比较轻的不构成犯罪的一般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但是重的就得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在认错态度端正,积极配合的条件下,人民法院会根据案情的情节给与相对的减轻处罚。
  
  
  
  
总结:一、玩忽职守与重大责任事故的主要区别具体是什么(1)犯罪客体不同。玩忽职守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是工厂、矿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实习协议重要吗?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我们在进行找工作的时候,一般是会先经历实习的过程的,在进行实习的时候,很多劳动者会对实习协议的签订比较马虎,不是特别重视。那么,实习协议重要吗?实习协议在进行签订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方......


·单位辞退未转正员工怎么补偿?
      单位辞退未转正员工怎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


·陕西省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有哪些规定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由于目前我国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办法还没有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主要依据的还是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


·法院刑诉法审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首先会介入调查,锁定犯罪嫌疑人,确定犯罪事实清楚的,会由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公诉。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是有一定期限的,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延期。那......


·在我国工伤四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关于员工工伤伤残的赔偿款,这不是由用人单位自己定价,并且也不是由受伤员工漫天要价的。所以国家根据员工工伤伤残鉴定的等级都合理的进行了伤残赔偿款的划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用人单位......


·持刀伤人后找不到作案工具可以定罪吗?
      持刀伤人后找不到作案工具可以定罪吗?一、持刀伤人后找不到作案工具可以定罪吗?可以定罪,找不到作案工作的情况下,还可以应当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玩忽职守与重大责任事故的主要区别是具体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