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破产清算由谁提出的?

  破产清算由谁提出的?一、破产清算由谁提出
  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而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的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企业法人申请清算破产应提供的各种材料
  1、 主管部门和主要债权银行同意破产的书面意见;
  2、企业的破产预案;
  3、破产企业的营业执照 ( 副本 ) 复印件;
  4、破产企业连续 3 年亏损资不抵债财务决算报表;
  5、填报《企业破产计划表》。
  三、债务人提出申请的破产清算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
  1、财产状况说明;
  2、债务清册;
  3、债权清册;
  4、有关财务会计报告;
  5、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综上所诉,以上是关于破产清算由谁提出这个问题从破产清算提出主体和不同主体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所需要准备的材料方面做出的解答。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或者其他法律问题,不妨在在线向律师提出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将在您争取权益和规避风险方面提供帮助。
  
  
  
  
总结:破产清算由谁提出的?一、破产清算由谁提出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而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上市公司半年报需要审计吗
      上市公司半年报需要审计吗在我国,有大大小小的公司,但是公司都不是相同的,有上市公司和没有上市的公司,其中上市公司是相对于做的比较大型一点的公司,员工上上下下都有好几百上千人,很多公......


·婚外生了小孩算不算重婚
      婚外生了小孩算不算重婚不一定算重婚,有婚外情不能等同于重婚。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不能认定为重婚罪。男方有过错,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少分。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


·有借据欠钱不还怎么办?
      有借据欠钱不还怎么办?一、有借据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起诉对方,不要超过诉讼时效。看借条到期没,到期对方不还钱,又联系不到本人,就可以去对方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还款。起诉时要有对......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与对环境要求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环境保护公益诉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与对环境要求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等走进司法的大门。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确定环境污染损害程度往往需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的鉴定和评估。有效的鉴定和评估是得......


·建设工程质量关系着建筑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是否安全耐用。如果建
      建设工程质量关系着建筑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是否安全耐用。如果建设工程发生了质量问题,不仅会导致经济上的损失,还有可能因为倒塌等原因而造成人员伤亡。所以,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工程......


·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
      火车站高铁票提前几天预售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交通也变得越来越便利。而高铁的发展更是迅速,由于快捷和方便,极大的缩短了人们的回家时间,提高了效率。在节假日,对于旅途较远的朋友......


破产清算由谁提出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