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务合同纠纷案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劳务合同纠纷案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劳务合同纠纷案诉讼时效规定是一年的时间,《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诉讼时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二)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三)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四)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劳务合同纠纷处理方式(一)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二)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三)仲裁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四)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劳务合同在我们国家是有着诉讼时效方面的规定的,但是实际上在民事诉讼法和劳动合同法当中都没有具体的规定,劳动仲裁法当中确有必须在一年之内提出,而且计算的时间也是从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总结:劳务合同纠纷案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劳务合同纠纷案诉讼时效规定是一年的时间,《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规定诉讼时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有相关规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被刑讯逼供怎么办?
      被刑讯逼供怎么办?一、被刑讯逼供怎么办?1、尽可能不要承认自己没干过的事情。即使被刑讯逼供了,也尽可能尽可能不要承认自己没干过的事情。因为公诉人、法官有可能会无视你提出的“被刑讯......


·加班费是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的一项工资
      加班费是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的一项工资,因为劳动者利用休息的时期,为企业工作,牺牲了个人时间,所以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加班费,那么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加班费怎么了?下面就由本站为您......


·一、公务员选调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公务员选调生可以随时辞职吗?1、选调生是可以辞职的。在服务期内辞职的选调生,要跟当初选调你的那一级组织部门说明辞职情况的,找个正当的理由。2、公务员法中规定说,作为一般公务员至......


·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怎么办
      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怎么办一、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这是......


·婚后离婚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很多夫妻在离婚打官司的时候,其中最难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双方对房产的争夺问题,实际上可能有些夫妻双方之间房产的归属问题,情况是非常复杂的。大多数情况下,房产在进行分割的时候当事人都会......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需注意以房抵债型的买卖合同
      当事人签订“以房抵债”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债务人将其自有、共有或者他人的房屋,以房屋买卖的形式,抵偿其对债权人的债务。双方除订立符合房屋买卖要素的一般房屋买卖合同外,合同中多出现关......


劳务合同纠纷案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