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玩忽职守的形式包括哪些?

  玩忽职守的形式包括哪些?
  
  一、玩忽职守的形式包括哪些?
  
  玩忽职守的形式包括意志疏忽和过于自信,意识疏忽过于轻率。
  
  1、意识疏忽。所谓意识疏忽,根据刑法第12条的规定,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一种心理状态。刑法理论中一般称其为“疏忽大意的过失”。
  
  2、意志疏忽。所谓意志疏忽,是指行为人处于危害结果已经发生的条件下,需要采取正确的决策,防止或减小危害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行为人有义务并有这种主观可能性,但其没有找到这种决策或者没有实施,致使本可减小的损失未能避免而得以加大的二种心理状态。
  
  3、过于自信。刑法第12条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我国法学界一般都将此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我们认为,这种理论概括并不全面。
  
  4、过于轻率。过于轻率的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已经预见而轻率决策或随便从事,轻率认为可以避免发生危害结果,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一种心理状态。
  
  二、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高检发释字〔2006〕2号)
  
  第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造成伤亡达到前款第(一)项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关于玩忽职守罪的定罪处罚力度还是比较大的,当然玩忽职守,他也是需要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我国刑法当中,397条规定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包括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
  
  
总结:玩忽职守的形式包括哪些?一、玩忽职守的形式包括哪些?玩忽职守的形式包括意志疏忽和过于自信,意识疏忽过于轻率。1、意识疏忽。所谓意识疏忽,根据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的规定是按照照顾孩子的利益来进行一个抚养权方面的确定,还有日后的抚养费用的话,根据实际的经济状况以及孩子的需要来进行一......


·签了劳动合同想辞职怎么办理?
      签了劳动合同想辞职怎么办理?一、签了劳动合同想辞职怎么办理?一是依据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


·个人债权转让可以无偿吗?
      个人债权转让可以无偿吗?人债权可以无偿转让给其他人,只要通知到债务人,就生效了。《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


·取保候审到期保证金还没退,怎么办
      取保候审到期保证金还没退,怎么办一、取保候审到期保证金还没退,怎么办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具有《刑......


·27年的杀人案能判多少年
      视情况而定,如果该案在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最多可以判死刑;如果是普通立案,那么经过二十年的追诉时效后,则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八十......


玩忽职守的形式包括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