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诉讼期是怎么规定的
多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诉讼期是怎么规定的?多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诉讼期是1年,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二、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四)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五)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六)是劳动纪律。(七)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八)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九)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其实,如果用人单位跟自己建立劳动关系后的一个月之内都不签劳动合同,那么从第2个月开始,职工就应该督促公司签劳动合同的,就算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可也不是职工想什么时候要补偿,就能什么时候要补偿的。
总结:多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诉讼期是怎么规定的?多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诉讼期是1年,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诉讼保全管辖移送后怎么处理
诉讼保全管辖移送后怎么处理一、诉讼保全管辖移送后怎么处理?诉讼保全管辖移送后的处理方式没有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中,通常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对移送管辖案件中原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进行处......
·涉嫌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会判多长时间
涉嫌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会判多长时间?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
·员工因为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
员工因为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因为疫情不上班有工资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
·罚款和罚金的抵扣能够办理吗
罚款不能够抵扣罚金。没收违法所得没收的是违法行为所获的财产,罚金的对象是合法财产,二者性质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没收的财产是不可以折抵刑罚中的罚金的。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或犯罪......
·司法制任职存疑不起诉是合法的吗?
一、司法制任职存疑不起诉是合法的吗?司法制任职存疑不起诉是合法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
·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和司法程序有哪些?
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和司法程序有哪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是指,医疗纠纷发生后,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协调,帮助,促进下,进行谈判,商量,取得一致意见,消除争议,签署调解协议,建立......
多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诉讼期是怎么规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