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贿人是否判刑

  一、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贿人是否判刑
  
  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要看是否满足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有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能认定是否构成犯罪,进而确定是否会对行为人判刑处罚。
  
  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第十二条 贿赂犯罪中的“财物”,包括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财产性利益包括可以折算为货币的物质利益如房屋装修、债务免除等,以及需要支付货币的其他利益如会员服务、旅游等。后者的犯罪数额,以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数额计算。
  
  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二)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
  
  (三)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
  
  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二、行贿罪的刑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个人行贿,要区分是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还是向一般公司、企业的人员行贿。前者,符合构成要件,同时也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可以认定构成行贿罪。而后者,在同时满足构成要件与立案标准的前提下,一般是按照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论处。
  
  
总结:一、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贿人是否判刑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要看是否满足相关犯罪的构成要件,有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能认定是否构成犯罪,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法律规定笔迹鉴定的内容有哪些?
      一、法律规定笔迹鉴定的内容有哪些?1、比较书写动作一般状况特征、文字布局特征、书面语言特征的相同与不同;2、比较单字或笔画单个特征的相同与不同;3、比较各组特征的相同与不同;对于......


·法人变更后债务怎么办 公司法人变更要交税吗
      法人变更后债务怎么办公司法人变更要交税吗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公司法人是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因此一般公司的债务都是由公司财产来承担责任的,而作为公司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


·河北省抢夺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了各种刑事罪名,其中就包括了抢夺罪。对于抢劫罪许多人都比较熟悉,但抢夺罪却并不太为人所熟知。事实上,抢夺罪也是将他人财物强行夺走的一种行为,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实施抢夺的......


·一、本人工伤认定范文如何书写?
      一、本人工伤认定范文如何书写?申请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籍贯,住×××市×××街,身份证号码:×××,是××公司职工。联系电话×××××。被申请人......


·商业秘密与专利权区别是什么?
      商业秘密与专利权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同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


·抑郁症患者的婚姻是否无效?
      抑郁症患者的婚姻是否无效?抑郁症患者的婚姻并不会无效,只有精神障碍类疾病才会导致无效婚姻。抑郁症属于心理疾病,尽管有些抑郁症需要药物治疗,并且由一些生物因素导致,但是,抑郁症不会导致......


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行贿人是否判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