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自然股东怎么转让股权?

  自然股东怎么转让股权?
  
  一、自然股东怎么转让股权?
  
  自然人股东可以委托律师来代为办理这样的一种股权的转让,需要办理股权转让,目前主要是通过委托律师办理股权转让手续。需要注意的是,股东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不影响其股东身份,因此首先看他涉嫌的犯罪对财产转移有没有限制,比如贪污、挪用公款这样的犯罪行为会限制财产转移。其次如果该股东已经被羁押,不想通过律师,也可以办理委托公证,进行委托或转让股份。
  
  二、个人股权转让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股权转让合同(协议);
  
  2、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
  
  3、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4、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6、被投资企业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
  
  7、被投资企业 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三、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四、股权转让的细节
  
  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综合上面所说的,自然人股东只要拥有自己的股权那么就可以依法的进行转让,但需要依法的进行办理相关的手续,对于股权的转让一般都是由专业人员来进行处理,这样才不会因此而承担其它的法律责任,所以,转让股权都是有法律流程的。
  
  
  
总结:自然股东怎么转让股权?一、自然股东怎么转让股权?自然人股东可以委托律师来代为办理这样的一种股权的转让,需要办理股权转让,目前主要是通过委托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汽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现在很多人都有汽车了,车道拥堵、车主路怒,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在本篇文章中,我们主要来讲一讲有关汽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构成条件、认定期限、责任认定和责任承担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开......


·开继承人证明要带什么
      (1)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或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


·在我国什么叫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
      在我国什么叫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


·以打借条放款,借条有效力吗?
      以打借条放款,借条有效力吗?一、以打借条放款,借条有效力吗?具有法律效力借据,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国际的婚姻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国际的婚姻其实也就是跨国婚姻,通常是有两个不同国家的人结合,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种婚姻。那么您知道国际的婚姻在我国该如何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司法强拆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司法强拆不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自然股东怎么转让股权?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