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男女双方一方重婚能离婚吗?

  男女双方一方重婚能离婚吗?
  
  一、男女双方一方重婚能离婚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重婚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并且重婚是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法院一般是会准许双方离婚的。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法律上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2)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
  
  3)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登记结婚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
  
  6)包办、买卖婚姻卖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出或者虽然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与他人通奸,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者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者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0)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男女双方如果一方构成重婚那么就是属于过错方,受害者完全是可以申请离婚,同时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离婚的赔偿,这也是完全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对于犯了重婚罪的人那么一般还需要承担刑事的处罚,从而会判二年以下的有期刑或者是拘役。
  
  
  
总结:男女双方一方重婚能离婚吗?一、男女双方一方重婚能离婚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重婚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并且重婚是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法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混凝土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混凝土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内容您应该对混凝土是不陌生的,混凝土是房子或者其他的建筑工程的必需的材料。简单的来说混凝土质量的好坏程度直接决定了房子的质量。所以这就需要我们了解混凝土施工......


·生活中,如果房屋上面设立了抵押权或者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出租给他
      生活中,如果房屋上面设立了抵押权或者房屋所有人将房屋出租给他人的话,此时作为抵押权人或承租人,对于该房屋是享有一个优先购买权的。那到底优先购买权是什么意思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


·公民偷用路灯电怎么处罚
      公民偷用路灯电怎么处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依照能源部、公安部《关于严禁窃电的通告》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


·离婚后复婚再出现问题财产咋分?
      离婚后复婚再出现问题财产咋分?离婚后复婚再出现问题财产应当按照平均分配原则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


·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情况怎么样对于中小学老师
      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情况怎么样对于中小学老师,是否在编,对待遇还是有很大差别的。入编后工资由财政统一拨款,政府存在,那么你就不会为你的工资发愁,同时享有国家特殊的福利。教师收入高于当地......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注册公司应该注意什么
      注册公司在与房屋所有者签订租房合同时,一般要先和房屋所有者对房屋的各个方面进行实地勘察和一些要求的洽谈,同时,注册公司也会通过与房屋所有者签订租赁合同来对该房屋租赁进行前期风险的把......


男女双方一方重婚能离婚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