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诉讼如何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如何强制执行?
  
  一、行政诉讼如何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中的强制执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催告程序
  
  催告,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行政机关通过法定形式向其发出通知,告知并催促其自觉履行,并告知其不自觉履行将产生的不利后果。
  
  1、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催告书应载明4项内容:
  
  (1)履行义务的期限;
  
  (2)履行义务的方式;
  
  (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2、催告的例外
  
  ?(1)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2)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
  
  (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1、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是行政机关的义务,除非当事人自愿、明确地表示放弃该项权利,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阻碍当事人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
  
  2、行政机关必须客观、充分地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认为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3、行政机关应当根据采纳当事人意见的实际情况,对行政处理决定作出调整,但不得因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对其不利的处理。
  
  (三)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作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行政机关已经履行了催告程序;
  
  (2)催告期限届满,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而无须等待催告书中载明的履行义务的期限期满;?
  
  (3)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且没有正当理由。
  
  2、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
  
  (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四)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送达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送交当事人的单方行为。送达虽然只是一种通知行为,却是行政强制执行的必经程序。如果催告书和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无法以法定途径送达当事人,行政强制执行将无法展开。
  
  综上,当事人认为自己在行政方面的权益受到了危害而去法院请求帮助后,最后可能败诉而被法院要求继续执行原有的义务,而当事人执意不履行或者不执行的话,行政机关就需要用他们拥有具有强制性的职权强行把当事人的义务催促执行完毕。
  
  
  
总结:行政诉讼如何强制执行?一、行政诉讼如何强制执行?行政诉讼中的强制执行具体流程如下:(一)催告程序催告,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行政机关通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监视居住到期没解除是自己办理吗
      监视居住到期没解除是自己办理吗不可以,在监视居住的期限届满之后,监视居住并非自动解除的,监视居住的解除需要由办案机关的工作人员提出具体的意见,并且需要办办机关的部门负责人审核。最后......


·合作宗旨
      合作宗旨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二、合作范围1、软件扩充、完善、硬件、优化、升级、调整......


·公司享有的名誉权规定是什么?
      公司享有的名誉权规定是什么?公司享有的名誉权规定是任何人不能够侵犯公司法人的名誉权。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名......


·受点小轻伤没住院工伤有报吗
      可以,工伤赔偿含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期限一般以医疗治疗和医疗机构建议休息的时间计算。具体期限依据受伤情形和《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期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


·30天标准工资算法公式是怎样的?
      30天标准工资算法公式是怎样的?1、月工资的算法不是按30天算,也不是31天算,而是计为21.75天。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


·债权债务结算是干什么的?
      债权债务结算是干什么的?一、债权债务结算是干什么的?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是用于反映和监督会计单位与单位间或与个人间债权、债务往来结算业务的账户;当企业的预收、预付款业务不多时,常不单......


行政诉讼如何强制执行?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