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性质诉讼流程是什么?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性质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性质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三、撤销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
  
    第六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撤销仲裁裁决的诉讼性质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流程都是一样的。不过,关于仲裁裁决当然也不是轻而易举就可以被撤销的,根据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是必须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才行的。
  
  
总结: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性质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性质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年最新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征地补偿标准??????2020年最新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征地补偿标准??????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
      法发〔1993〕25号为了进一步做好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审判实践经验,特作如下规定。第一条刑事自诉案件是指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


·小车高速倒车处理结果是怎么样的?
      小车高速倒车处理结果是怎么样的?在高速公路上倒车,小车司机将被罚款200元、扣12分;客车和货车司机不仅要被罚200元、扣12分,驾照还将降级,如果是营运车辆,交警部门]还会抄告客运单位,让其受到单......


·私人收养协议怎么写
      私人收养协议怎么写在法律上来说,收养属于一种建立合法血缘关系的行为,收养人和被收养之间也具有相互继承财产的关系,被收养后的子女达到具有经济能力的时候,对收养人要履行养老义务。这种......


·一、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怎么提升?
      一、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怎么提升?1、增加票面价值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达到增加资本的目的,如股东新缴纳股款。2、增加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


·法律上小微企业是怎样定义的
      法律上小微企业是怎样定义的小微企业有两种含义。一是小型微型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二是“小型微利企业”则是企业所得税法特有的概念。二、小型微利企......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性质诉讼流程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