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职工伤亡事故等级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职工伤亡事故等级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一、职工伤亡事故等级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职工伤亡事故等级赔偿规定是按照当事人的伤残的程度划分为1~10级的伤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职工如果因为工作原因所导致伤害,只要能够成功的认定为工伤的话,完全是可以由工伤保险来进行赔付的,而对于不同的生产等级情况,他的赔付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1~4级他就属于非常严重的情况之下,而且是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原来的岗位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
  
  
总结:职工伤亡事故等级赔偿规定是怎样的?一、职工伤亡事故等级赔偿规定是怎样的?职工伤亡事故等级赔偿规定是按照当事人的伤残的程度划分为1~10级的伤残。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谁来对产品责任纠纷举证
      谁来对产品责任纠纷举证一、谁来对产品责任纠纷举证司法实践中产品责任的举证责任的分配是:1、受害人的举证责任受害人举证的事项包括受到的伤害、产品缺陷存在、使用了缺陷产品、伤害是......


·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会影响交社保吗
      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会影响交社保吗一、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会影响交社保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方是什么意思?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方是什么意思?我们现在的这个时代和以前相比是大不一样,我们现在思想开放,而且更注重自己的各种权利。我们您想必都对专利这一方面都有所了解,您也知道专利是为了保......


·醉驾能免于刑事处罚的有什么情形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能免于刑事处罚的有什么情形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1、对于......


·拒执罪的立案流程有哪些程序
      拒执罪的立案流程有哪些程序一般需要到侦查部门进行立案,在侦查确定已经实施了违法行为,并且掌握了确切的证据之后,就可以将案件进行移交处理,此时人民检察院,或者是法院,需要按照既定的规......


·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一、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1、举办者是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有符合相关规范的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3、有......


职工伤亡事故等级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