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从非法集资到检察院流程是怎么样的?

  从非法集资到检察院流程是怎么样的?1、案件受理。2、调查取证。3、立案侦查。4、性质认定。5、处置善后。般情况下只要受害者抓紧时间到当地的公安部门报案了,那公安部门在处理非法集资案件的时候是有着内部的统一规定的处理流程的。二、一个案件从公安局到法院的办案流程是怎样的?1、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公安机关一般应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3、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4、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算;5、对于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6、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在此期间内,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以两次为限,每次不得超过1个月,补充侦查期限不计算在审查起诉期限内),每次公安机关将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审查起诉期限均可延长半个月;7、一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过1个半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批准再延长1个月(在此期间内,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期限不计算在内)。综合上面所说的 ,非法集资就是利用不合法的手段而进行收集资金,对于此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会按法律规定的条流程来进行办理,但前提也是要有合法的证据才能对此案件进行处理,这样才能让违法者受到相应的处罚。
  
  
  
总结:从非法集资到检察院流程是怎么样的?1、案件受理。2、调查取证。3、立案侦查。4、性质认定。5、处置善后。般情况下只要受害者抓紧时间到当地的公安部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有哪些
      食品安全法的调整范围有哪些每一部法律都有属于它调整的社会范围,当然食品安全法也不例外,很多人都认为食品安全法主要是调整食品的生产和流通领域,其实这是不全面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食品......


·诉讼保全没有标的物是否成立?
      诉讼保全没有标的物是否成立?诉讼保全没有标的物是不行的,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方当......


·抚恤金属于遗产范围吗?
      抚恤金属于遗产范围吗?抚恤金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内。抚恤金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国家发放这种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人和丧......


·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
      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可以,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


·侵犯著作权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侵犯著作权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一、民事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1、适用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行为。第一,侵权行为使他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


·不想交了社保的钱可以退吗?
      不想交了社保的钱可以退吗一般情况下,退休前,社保个人账户是无法提取的。你只能等到退休了才可以提取。但是,如果满足了下面的这些特定情形,社保费是可以退还的。1、重复参保。多重养老......


从非法集资到检察院流程是怎么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