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工商部门对商标侵权如何罚?

  工商部门对商标侵权如何罚?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按照《商标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一下措施给予相应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2)没收及销毁侵权商品;(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以上两项最终处理表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15天之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根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构成商标侵权的要素有哪些?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综上所述,商标侵权会造成商标持有人经济损失,属于违法行为,工商部门有权对侵权方处罚,具体措施就是罚款,根据其侵权获取的非法所得额确定数额。作为被侵权方,可以要求对方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总结:工商部门对商标侵权如何罚?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按照《商标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一下措施给予相应处罚。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别人欠钱8年了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8年了不还怎么办?别人欠钱8年了不还可以在收集能够证明对方确实没有偿还的证据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普通金钱之债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当事人在起诉时需要判断是否诉讼时效已经经过,一......


·焦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焦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现如今,随着城市的不断地发展,土地的规划越来越明确,很多地方都在进行征地补偿,焦作市也开始实施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措施。很多焦作市的朋友非常关心,焦作市农村......


·走私假币罪的刑法处罚是怎样的
      走私假币罪的刑法处罚是怎样的根据犯罪情节的不同,刑法对走私假币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刑罚:(1)犯走私假币罪,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犯走私假币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


·构成感情诈骗罪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感情诈骗罪的条件是什么?构成感情诈骗罪的条件是不存在的,因为在我们国家根本就不存在着情感诈骗的罪名规定,当然如果说要想构成诈骗罪的话,它是有一定的相关规定的,也就是必须要达到诈骗......


·残疾人离婚财产分配
      残疾人离婚财产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办理出生证明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申请表、新生儿父母居民身份证原件、保健手册回执单、母亲出院结账单、父母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口簿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工商部门对商标侵权如何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