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顺延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顺延的条件是什么?劳动合同到期顺延的条件是: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其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劳动合同期满,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8、《工会法》第十八条规定:基层工会专职 、副 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 、副
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 任职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
任职期限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9、职工协商代表在 任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满的,企业原则上应当与其续签劳动合同至 任职期限届满。职工代表的 任职期限与当期集体合同的期限相同。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选择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但这某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合同,还需适当顺延合同,上文提及的各种情形归根结底就是劳动者在劳动期限届满前发生了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或者是达到法定的劳动顺延条件。二、劳动合同顺延期间应否再签合同法律对劳动合同期满后顺延的情形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任何用人单位就不可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就属于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合同到期时发生法定顺延的情形,劳动合同便自动顺延,就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再进行协商确认,也就不需要通过再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予以确认。因此,既然是法律规定的顺延期间,用人单位如果不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也就并无过错了。《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二倍工资的规定,最主要是为了惩罚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对劳动者应当承担的义务而故意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旨在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定顺延的情形,劳动合同自动顺延,这已经体现了法律法规对劳动者的保护,符合向劳动者倾斜保护的立法宗旨。因此,在劳动合同法定顺延期间,仍应视为在原劳动合同期限内,无须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也不能再以法定顺延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可以进行顺延,当然这种顺延的话,通常情况下是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意愿基础之上才能够进行的,如果想要自动顺延,必须要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当中的相关条件性的规定,比如说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限内的。
总结:劳动合同到期顺延的条件是什么?劳动合同到期顺延的条件是: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离婚官司一般开庭几次?
大多数男女从恋爱到结婚的初期阶段,双方关系都是亲密而幸福的,恨不能时时刻刻都呆在一起,但在夫妻感情破裂选择离婚的时候,却又巴不得马上结束分开,一分钟都不想见到对方,如果一方坚决不同......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
·一、婚前财产身故后如何分配?
一、婚前财产身故后如何分配?婚前财产身故后按照遗嘱分配,在我国对于一方去世婚前财产将按照遗产处理,婚后财产分按共同财产分割,属于男方或者女方的那部分也按遗产处理。对于有遗嘱的一般按照......
·一、和出租车发生事故要误工费计算的标准是什么?
一、和出租车发生事故要误工费计算的标准是什么?按照出租车的每日实际收入乘以误工天数,然后再乘以你的责任比例。如果数目合适,你就给,如果你觉得要的太多,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实际收入证明......
·婚前财产再婚后会分割嘛?
婚前财产再婚后会分割嘛?不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夫妻的个人财产。再婚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依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或者由夫妻将婚后所得财产全部或部分约定为个人财产,或......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借款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借款合同民事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一)借款的出借日期不能确定的,出借人主张......
劳动合同到期顺延的条件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