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聚众淫乱罪?
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聚众淫乱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违反了这种公共生活规则,也就打破了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因此,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实质上就是对公共生活规则的违犯。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具有两大特征:一是聚众行为;一是淫乱行为。行为人聚众从事这种淫乱行为的,也构成本罪,可见从理论上本罪的众人并不必然以同时含有男女二性为必要。淫乱行为一般具备如下特征:(1)须是足以引起一般人的羞耻感情的行为。(2)须是足以刺.激或满足性.欲的行为。(3)须为违反善良性道德观念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但构成本罪的仅限于聚众淫乱的首要分子和多次参加者,所谓首要分子,是指召集、唆使、首倡聚众淫乱活动的人;所谓多次参加者,指首要分子以外的参加聚众淫乱活动至少达三以上的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所谓危害社会的结果,是指对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侵害,本罪所侵害的是社会.主义的公共秩序,对于自己的行为会破坏公共秩序这一点,任何一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都是明知的。而本罪主体不仅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公共秩序,并且通过破坏公共秩序来获得某种精神上的满足。综合上面所说的,聚众淫乱这种是属于明知犯罪却故意要扰乱我国的治安,但对于执法人员在进行认定的时候也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必须要存在是属于聚众同时包含在三人以上,这样才能按此罪来进行处罚,这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总结: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聚众淫乱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顺德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最新内容是什么
顺德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最新内容是什么一、顺德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最新内容是什么1、拆迁补偿与安置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
·变更合同履行地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变更合同履行地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变更合同履行地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章规定: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
·运输合同为无偿合同吗?
运输合同为无偿合同吗?签订履行运输合同,首先要了解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在运输实践中,两个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以订立一份运输合同。从确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角度分析,合同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
·分割遗产应注意什么事项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
分割遗产应注意什么事项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
·土地使用了23年才盖的房子能买吗?
土地使用了23年才盖的房子能买吗?土地使用了23年才盖的房子是可以放心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用途,但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其使用权是有限期的。因此可以购买,这与其他用途的......
·离婚财产分配小孩有份吗
有的夫妻在离婚就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往往或要求子女也参与财产的分割。那么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呢?究竟离婚财产分配小孩有份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供你参......
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聚众淫乱罪?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