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单位应该如何注销股东证?

  单位应该如何注销股东证?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需要经过如下几个步骤的手续:第一步:到你之前开立股票账户的营业部(必须是你之前开股票账户的券商营业部,即你在哪里开的股票账户就必须在哪里注销你的股票账户,无法到其他券商办理,也无法在你开股票账户的券商的其他营业部办理,)提出注销股票账户的申请。第二步:按照券商营业部的要求在券商营业部给你的单子找该营业部的相关负责人签字。第三步:在券商营业部各个岗位的相关负责人签完字之后到柜台凭你的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你的股票账户的销户手续。第四步:在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手续之后的第二天或者这之后办理你的证券资金账户的销户手续。二、注销需要带股东的身份证吗?注销需要带股东的身份证因为现在关于公司的一些事情要进行一定的变更的时候,都是需要有一些股东或者是其他的人员来进行一定的身份证件的证明的,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三、股东变更程序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而言就是一个买卖股权的交易行为,所以对于公司的一些债务,股东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只要完成出资之后,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但是股东本身存在违法行为时除外。
  
  
  
总结:单位应该如何注销股东证?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需要经过如下几个步骤的手续:第一步:到你之前开立股票账户的营业部(必须是你之前开股票账户的券商营业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


·一、集体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集体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这个集体合同生效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不还厚脸皮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不还厚脸皮怎么办?一、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不还厚脸皮怎么办?1、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不还厚脸皮可以以对方为被告直接向法院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


·夫妻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和流程
      夫妻在协议离婚后,就离婚协议书而言并不是必须要办理公证的,但如果能够办理公证手续的话,那么可以加强该协议书的法律效力。那么您知道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协议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吗?我们一起在下......


·公务员提前退休的规定
      公务员作为社会大众眼中的金饭碗铁饭碗,正是基于其稳定性和保障性。而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公务员提前退休制度正是这一稳定性保障性工作的体现,那么怎么的情况下才符合公务员提前退休的规定?提前......


·债权抵押中抵押权的实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债权抵押中抵押权的实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订债权债务协议,在协议中可以约定抵押物。债务到期未偿还的,可以根据提供的抵押物进行变现偿还,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


单位应该如何注销股东证?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