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当事人如何打名誉权的官司?

  当事人如何打名誉权的官司?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来处理,侵犯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是一种侵权行为,因此当事人可以向侵权行为地起诉,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地。诉状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姓名、年龄等基本情况。一方当事人是法人的,要写明法人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等内容。诉讼请求。原告可以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同时也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事实和理由部分主要写明侵害事实发生的经过及结果,原告所遭受的精神痛苦程序等等。二、名誉侵权的形式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重要隐私等,应当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认定。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民法典101条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对于名誉权侵权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不法分子侵犯他人名誉权并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的,是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的侵权行为来进行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总结:当事人如何打名誉权的官司?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来处理,侵犯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是一种侵权行为,因此当事人可以向侵权行为地起诉,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发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需要公证吗?
      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需要公证吗?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只要有法院的判决书或者是协议书,双方重新分割财产就会生效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


·审查起诉阶段给了权利告知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给了权利告知书的内容是什么?1.如实供述获得从宽处理的权利在接受讯问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获得从宽处理。2.辩护及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有权为自己辩护,也可以委......


·不动产续费交一次是几年的?
      不动产续费交一次是几年的?不动产续费交一次是20年40年70年不等的时间,房产纠纷诉讼一般时效为两年,延付、迟付、拒付租金诉讼时效为一年,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


·无锡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无锡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是什么?无锡司法鉴定的收费标准是:司法鉴定的种类的有很多,并且每一样的价格都不大相似。收费数百元每例到1数千元每例,差别很大。例如特殊染色技术鉴定100/张,......


·违约责任的形式?
      违约责任的形式有哪些一、继续履行(一)继续履行的概念。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其特征为:1.继续履行是一种独......


·劳动合同到期后的离职手续怎么办理
      劳动合同到期后的离职手续怎么办理第一,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不续签,公司不发放补偿金,不能领取失业保险;第二,按合同到期的日期按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包括以下内容:交接工作;退还......


当事人如何打名誉权的官司?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