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法院对于离婚诉讼受理时间是多久

  民事法院对于离婚诉讼受理时间是多久?离婚诉讼受理时间是7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二、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主要是什么?我国现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准予离婚法定条件。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是根据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依据来判决离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虽然说民事案件法院立案审查的时间不是特别的长,可就算7天以后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是决定立案了,但从立案到开庭的时间是没办法确定的。不过,程序法当中明确规定了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是从立案以后开始计算的,对审理时间是有限制的。
  
  
  
总结:民事法院对于离婚诉讼受理时间是多久?离婚诉讼受理时间是7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父母离婚影响子女的继承权吗?
      父母离婚影响子女的继承权吗?死者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的兄弟姐妹(包括......


·在我国离婚不给探视权怎么办?
      在我国离婚不给探视权怎么办?婚姻法中,规定离婚父母其中未行使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利与义务在规定时间探视孩子。若一方不行使这个权利,不探视。那么双方首先可以进行好好协商,若商量无果,可......


·工伤认定被推翻
      工伤认定被推翻工伤认定被推翻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确实不存在工伤的事由就会被推翻。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后,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


·一、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及比例是什么?
      一、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及比例是什么?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首付款后银行不批贷款怎么办?
      首付款后银行不批贷款怎么办?首付款后银行不批贷款怎么办?首付款后银行不批贷款只能取消原有的合同,但是首付款都是可以退的,只是购房者的原因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交付一定的违约金;如果......


·没结婚同居怎么分割财产
      没结婚同居怎么分割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民事法院对于离婚诉讼受理时间是多久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