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营养费的计算的前提条件是:在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书上有“出院后需加强营养”的说明。计算方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不超过医疗费的20%。常见的需要增加营养的情况:(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般要400毫升以上);(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3)消化系统功能障碍者,如胃肠部分或全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全部切除等;(4)其它原因致消化吸收功能障碍者;(5)不能正常进食,需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昏迷;(6)较大面积烧伤者。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在判断真实性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营养意见出具的医疗机构是哪个等级。一般情况下,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及专科医院出具的,可信度较高,因为这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高、比较注重信誉及形象。(2)营养意见出具的载体是什么。最佳载体是医院的伤、病情鉴定表。一般情况下,医院对病情鉴定表表管理较严,有相对严格的程序和条件规定,需具备较高资历和职称的医务人员才有资格出具。其他载体如出院医嘱、病情证明书、门诊病历,一般医务人员均可出具,医疗机构对之监督很少,可信度低。(3)医疗机构是否对其出具的意见进行了确认。不仅要加盖医院公章,医疗机构还要在意见上对医务人员的职称和鉴定内容进行确认,以增强意见的真实性,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伤、病情鉴定表一般均具有以上内容,因此,其可信度最高。(4)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情及伤残的具体情况,结合病历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如果还不能确定,可以对该项进行司法鉴定。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营养费应当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对营养费的确定依据,一是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鉴于我国目前大部分地区经济不发达,生活水平不高,加之营养费的标准不如其他的赔偿项目标准具体,相对比较抽象的实际情况,营养费的给付一般不宜过高。
  
  
  
总结: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汽车划痕险能报几次?
      汽车划痕险能报几次?车辆被划伤是很常见的事,除了发生事故之外,有时候车辆停在小区或车位上也很容易被别人划伤。所以很多车主选择投保划痕险这一附加险种,目的就是为了降低应汽车应划痕产生......


·国家工作人员判缓刑开除公职吗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来讲才会说有公职在身,而现实中即使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也是有可能触犯《刑法》,然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过要是此时同时被判缓刑的话,那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判缓刑开除公......


·提起劳动仲裁资料需要哪些
      提起劳动仲裁资料需要哪些(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二......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从哪年算起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从哪年算起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从哪年算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入职开始到解除劳动合同之间的工龄计算。每一年工龄给予两个月工资赔偿,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


·破产清算后剩余债务怎么办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此时企业破产清算后还有债务应该依法赔偿。而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


·一、继承人遗嘱是什么?
      一、继承人遗嘱是什么意思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1、遗......


交通事故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