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检察院以罪名批捕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检察院以罪名批捕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批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3)有逮捕必要。也就是说,不逮捕或者采取其他较缓和的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等方法,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因而有逮捕必要。二、检察院批捕后的流程是什么?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批捕的前提条件是公安机关已经提请批捕,在公安机关还都没有侦查清楚的情况下,检察院不可能直接就以相关罪名去批捕了嫌疑人。至于说定罪的罪名,批捕以后其实检察院在特殊情况下也是可以更改罪名的。
  
  
  
总结:一、检察院以罪名批捕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的规定,批准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费用是多少?
      一、起诉离婚的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案件争议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法院收五十元(但一般收取三百至五百元)的诉讼费用。如果涉案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法院要加收0.5%的......


·醉驾被严格禁止与惩罚的今天,仍存在着一些车主违反醉驾规定
      醉驾被严格禁止与惩罚的今天,仍存在着一些车主违反醉驾规定,当车主们被查出醉驾时,会因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而被要求庭审,这时车主的律师要在法庭上为车的行为进行认错与辩护,在开庭前准备一份......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多少天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多少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


·长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可以拒绝加班吗
      长假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可以拒绝加班吗如今说的长假就是指像国庆、春节这样能够放7天的假期,此时单位可能因为实际需要而安排劳动者加班,那么就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究竟这个长......


·债权债务关系解除证明范本
      债权债务关系解除证明范本一、债权债务关系解除证明书如何写?债权债务关系解除证明范本收款证明以及债权债务关系解除证明今________收到的还款________元,(大写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
      公司法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众所周知,公司的存在必然要受到公司法的约束,很多人却不知,其实除了公司法,公司还必须受到公司章程的制约才行,但是一旦公司法与公司章程产生了冲突......


检察院以罪名批捕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