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应该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应该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应该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
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在最后六个月之前(诉讼时效期间)但持续到最后六个月时尚未消失,则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
3、诉讼时效中止之前已经经过的期间与中止时效的事由消失之后继续进行的期间合并计算。而中止的时间过程则不计入时效期间,为此,民法把时效中止视为诉讼时效完成的暂时性阻碍。
我国的诉讼时效中止的效力,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中止前已经进行的时效仍然有效,中止时效的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以前计算的诉讼时效至届满为止。
4、中止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之前,但持续到最后六个月时仍然存在,则应在最后六个月(注意:这种情况下不能在中止事由发生时,就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二、 民事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起算
民事诉讼时效的起算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其中:
“应当知道”:约定还款期限的,从期限届满之日起为应当知道之日。附条件的从条件成就之日起。
“知道”:知道具体的加害人之时。如甲被人从背后打伤,后多方打听才知道是乙所为,那从知道乙所有之日起算诉讼时效。
侵权行为所生之债的诉讼时效
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事实和加害人之时开始计算。
其中: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势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侵权行为持续发生的,从侵权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约定履行期限的债
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因为债务人到履行期限届满而不履行债务时才发生侵权事实,而且债权人依据债的内容应当知道这一侵害事实,故自此时起就能够行使请求权。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
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要求的次日或优惠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因为在此类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履行。债务人不依债权人的要求予以履行的,即构成侵权事实,债权人得以行使请求权。如果法律或合同规定了优惠期,则债权人请求履行只引起优惠期的起算,则当优惠期结束,债务人仍不履行时,才产生请求权。
以不作为为义务内容的债
诉讼时效自债权人得知或应当知道债务人作为之时开始计算。因为不实施相应行为是债务人的义务,则侵权事实自债务人实施相应行为之时构成。债权人一旦知道或应当知道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即能行使请求权。
时效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法律制度,时效是对于权利人最后的时间规定,如果经过了这样的期限,权利人就失去了胜诉的权利,可能因此败诉。
总结: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应该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应该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劳动合同39、40、41条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39、40、41条的规定是什么?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
·一、我国长春结婚流程是怎样的?
一、我国长春结婚流程是怎样的?我国长春结婚流程是首先进行结婚登记的申请,然后就是等待相应的机关进行审核,最后当然就是进行登记。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
·有些离婚双方能够达成协议
有些离婚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只需要去到婚姻登记处扯一个离婚证就完事了;但是也有些离婚双方不能够达成协议,而且涉及的问题还比较复杂,这个时候就一般会有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进行离婚......
·夫妻个人债务的偿还是怎样的
夫妻个人债务的偿还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夫妻双方约定......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遗产?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遗产?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知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道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
·安排在春节加班怎么计算工资
安排在春节加班怎么计算工资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班报酬给劳动者,并且不能安排补休或者......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应该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