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的有偿无偿性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的有偿无偿性的区别有哪些?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2、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3、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4、有无返还义务不同。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大体程度上就是分为无偿合同和有偿合同这两种,比较常见的无偿合同就类似于赠与合同,比如父母决定把房子赠送给子女的,就算子女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不可能说这份无偿合同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总结:合同的有偿无偿性的区别有哪些?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员工被调岗降薪是否无条件服从?
      员工被调岗降薪是否无条件服从?员工被调岗降薪是不需要无条件服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


·饮酒驾驶醉酒驾驶的标准是什么
      饮酒驾驶醉酒驾驶的标准是什么?饮酒驾驶的标准是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的标准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


·医疗纠纷处理协议无效的情形?
      医疗纠纷处理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医疗纠纷处理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般来讲赔偿协议是经过医患双方通过充分沟通和平等协议达成的,属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表示,是不反悔的。同时即便起......


·关于附随义务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附随义务的规定是什么?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长子能多继承遗产吗,生活困难的人能否多继承遗产
      由于中国的传统思想作祟,在很多时候都会偏袒大儿子一些,因此在子女众多的家庭,其他子女就想知道长子能多继承遗产吗。但要是其他子女生活困难的话,是否也能够多继承一定遗产呢?我们将在下文......


·怎样对故意伤害罪认定
      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因此,实践中对故意伤害罪认定是......


合同的有偿无偿性的区别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