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针对检察院抗诉刑事答辩状应该怎么写?

  针对检察院抗诉刑事答辩状应该怎么写?1、首部应当写明标题、答辩人基本情况(1)应当居中写明:“刑事答辩状”。(2)答辩人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如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果答辩人系未成年人,应在其下一项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及与答辩人的关系。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在其后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称。2、正文应当写明答辩的内容,这是文书的核心。应当写明答辩的理由答辩的请求以及证据。(1)答辩理由,包括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针对被答辩人及自诉人、上诉人、申诉人提出起诉、上诉和申诉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所提出的主张,论述上述主张不能成立的理由。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涉及的事实有误或依据的证据不确凿,可以提出相反的事实和证据,说明事实真相。2、涉及指控的罪名、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就要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有理有据的答辩。可以写明答辩人的行为是合法的,或者虽然违法但不构成犯罪。3、其他。也可写明诸如起诉程序不合法、或举证不合法等理由。(2)答辩请求。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和主张。写答辩请求,要有事实根据,要符合法律规定,要针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列举有关法律规定,论证自己主张的正确性,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举证。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答辩人必要时也应负举证责任。答辩状应写清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等。3、尾部(1)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2)答辩状副本的份数;(3)答辩人签名或盖章;(4)答辩日期。案件都已经到了抗诉的地步,那之前最起码是有过一审的,抗诉阶段答辩状的写法和一审时候的写法没有任何的区别。但是,答辩状当中应该主要是针对刑事判决结果的不合理之处进行反驳的,所以,答辩状中所提出的每一条答辩理由都需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才行。答辩状也是一种有效的法律文书,通常都是被告书写的,并且被告提交答辩状应当有一定的时间期限,一般为十五天,但是还是要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间提交,提交答辩状之后,法院才进入审判程序。
  
  
  
总结:针对检察院抗诉刑事答辩状应该怎么写?1、首部应当写明标题、答辩人基本情况(1)应当居中写明:“刑事答辩状”。(2)答辩人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同人侵犯版权吗,侵犯版权行为包括哪些
      同人侵犯版权吗,侵犯版权行为包括哪些一、同人作品是否侵权同人创作是否构成侵权,关键要看是否沿用了原创作品的具体的独创性的表达。如果是网下出版,需要获得原作者授权,才算是合法出......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自动离婚
      夫妻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有些夫......


·行政处罚中从轻处罚的情形
      从轻处罚是指在处罚时在标准量刑下减少处罚的力度,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会进行从轻处罚:1、主动的降低自身行为到来的恶劣影响;2、违反犯罪的行为是在别人胁迫下进行的;3、在产生违法犯罪后积极配合......


·股东撤资退股协议书是必要的吗?
      一、股东撤资退股协议书是必要的吗?股东撤资退股协议书是必要的,但是在通常情况下没有特殊情况是不能撤资的。股东擅自撤资的行为是抽逃出资。这样会导致注册资本与公司实有的资本不一致,是......


·一、伪造假劳动合同什么后果?
      一、伪造假劳动合同什么后果?采取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属于无效合同,如果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属于可撤销合同,受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若当事人双方采取恶意串通,签订的......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有什么要求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有什么要求公司不仅可以发行股票,同时也是能够发行债券的,但不管是发行股票还是债券,此时首先需要满足规定的要求,否则不具有发行资格也就不能进行相应的活动。那其中上市公......


针对检察院抗诉刑事答辩状应该怎么写?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