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定要约定违约金吗

  一定要约定违约金吗 一、一定要约定违约金吗
  违约金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未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
   1、法定违约金
  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2、约定违约金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
  违约的种类繁多,违约金合同则有概括性和具体性之分。概括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对违约行为不做具体区分,概括约定凡违约即支付违约金。具体性违约金合同,指当事人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所约定的违约金,如约定根本违约违约金、债务不履行违约金、债务部分履行违约金、债务迟延履行违约金。
   二、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有什么不同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有以下不同:
  1、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或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赔偿损失是指违约不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违约金的支付仅以违约行为的存在为要件;而承担赔偿责任应具备三个条件:
  (1)必须有违约行为。
  (2)必须有受害人受到损失。
  (3)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3、具体说来,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
  (1)性质不同。赔偿损失具有补偿性,受害方只能在所受损失范围内提出赔偿;而违约金兼具惩罚性与补偿性,只要有违约行为,即使没有损失也应支付违约金。
  (2)构成条件不同。赔偿损失以损害事实为必备条件,支付违约金则无此要求;赔偿损失在主观上有时要求有过错,支付违约金则不以过错为要件。
  (3)赔偿损失不具有预先约定性,属事后计算,支付违约金则有预先约定性,应按事先约定执行。
  现实中,支付了违约金并不代表双方权利义务就此结束了,我国法律还规定,在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即便支付了违约金,违约方仍然要继续履行合同,因为,毕竟支付违约金只是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方式之一。上述就是对“一定要约定违约金吗”的解答,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总结:一定要约定违约金吗一、一定要约定违约金吗违约金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未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分居满多少年可以自动离婚
      分居满多少年可以自动离婚一、分居满多少年可以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


·合同书上盖什么样的章才有效
      合同书上盖什么样的章才有效根据《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就当事人来说,无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订立合同一般......


·借钱不还找律师起诉要多少钱?
      借钱不还找律师起诉要多少钱?二、借钱不还找律师起诉要多少钱?借钱不还找律师起诉费用没有统一的标准。代理民间借贷纠纷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


·一般刑事犯罪罚金啥时交
      一般刑事犯罪罚金啥时交罚金应在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内缴纳。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


·信用卡诈骗两千怎么处罚?
      随着信息技术以及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在购物中更加青睐使用信用卡进行交易。信用卡一方面便捷了您的生活,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那么,信用卡诈骗两千怎么处理呢?接下来我们为......


·随着社会的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经济也越来越发达,从我国一线城市的人口就可以看出来。人口越多的地方住房就越紧张。在大城市90%人口都是外地人口,并且都是租房住。租房的时候您都会交住房押金,这是正常......


一定要约定违约金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