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房租合同刚签完租户就毁约那租金还退吗?

  一、房租合同刚签完租户就毁约那租金还退吗?1、如果合同中有对租房后中途退房有明确规定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在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200%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还相应的租金。”则按合同中有规定执行。2、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可以和房东互相协商来解决租房后中途退房退还剩余租金的问题。经双方达成一致,则按约定的执行。如果房东不执意不退还租剩余租金的,可以和房东讲述一下自己的一些情况,让房东理解自己提前退房的原因,或许会退一点。3、如果已经交了房租,而房东却一直延迟交付房屋的。这种情况一般是由于上个租客有东西在房屋内放着,或者其它一些原因,一般超过一周后,房东还不腾房屋,租客就可以要求房东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租金。4、租来的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租房人可以要求退房。一般认定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导致房内空气质量差影响室内居住人的健康、房内噪声影响居住等。5、与租赁信息描述不符合的房子,如果是在网上租房子,经过层层筛选而定下来的房子,由于工作等一些原因,没有实地看房的。也可以无条件要求房东退房,并退还租房定金。二、提前终止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提前终止租房合同涉及到权利义务的解除,所以大家要注意以下事项:1,优先选择协商解除合同。也就是说,房东和租房者经过协商来提前终止合同,双方可以对提前终止合同的条件以及押金的退还等问题作出约定。协商提前终止租房合同,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纠纷,避免纷争。2,以非协商方式解除租房合同时,必须要谨慎小心。一定要确认发生了法律规定的上述八种情况,这样才能放心地解除合同。由于大部分当事人对法律问题不是非常懂,所以在提前终止租房合同前应当听取律师的意见。3,解除租房合同要以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以协商方式解除的,双方最好签订一个解除协议;以法定方式解除的,必须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并保留相关的证据。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房租合同一般是由租户与房东来依法的签订,但如果租户进行提前的违约那么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对于租金一般也是不能再进行要求退还,所以,对于违约的一方是会付出很大的损失,这也是属于自己该付出的代价。
  
  
  
总结:一、房租合同刚签完租户就毁约那租金还退吗?1、如果合同中有对租房后中途退房有明确规定的。合同中明确规定:在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企业改制后是否连续工龄?
      现在我们国家的公司和企业是非常的多的,基本上每一个地区都会有相应的公司和企业。对于公司和企业我们国家是有着规定的,就是为了规范公司和企业的行为。最近我们国家也实行了企业改制,改的地......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小学生在学校受伤谁负责?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小学生在学校受伤谁负责?在当代这个社会,对于家长来说,孩子的安全十分重要,因此许多家长都非常的担心孩子在外会受到什么伤害。事实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孩子确实很......


·父母离婚房子谁有继承权?
      父母离婚房子谁有继承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如下: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


·解除劳动关系的种类有哪些
      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


·农民对土地征收补偿有争议如何申请裁决?要提交哪些资料
      农民对土地征收补偿有争议如何申请裁决?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土地征收补偿如何申请裁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


·起诉离婚有限制吗?
      起诉离婚有限制吗起诉离婚的期限限制,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


一、房租合同刚签完租户就毁约那租金还退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