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效力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效力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效力是存在以下情况所进行合同解除是有效的。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一手商品房的特别规定: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
3)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4)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6)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8)出卖人迟延交房或买受人迟延付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9)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
10)合同约定买受人以贷款担保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
8、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是什么?
第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房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买房人在下列十二种情况下有权单方面通知卖房人解除购房合同:
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2、卖方明示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3、先卖后抵押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4、一房二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5、隐瞒无证售房事实的。卖房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6、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在进行签订之后,双方当事人都必须要按照合同的内容来进行义务的履行,如果其中一方迟延履行相关的义务,那么对方就拥有法定解除权,在这种情况之下解除合同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总结: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效力是怎样的?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效力是怎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效力是存在以下情况所进行合同解除是有效的。1、当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办理就业登记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就业登记证明需要什么材料?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要材料是:1、身份证和户口簿;2、毕业(肄业)证书(证明),具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应提供相关证书;3、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两张;......
·司法资产拍卖是怎么规定的
司法资产拍卖是怎么规定的即使您没有参与过资产拍卖这种事情,相信在很多的影视剧当中都有见到过关于资产拍卖的相关事项。资产在竞拍之前有着比较严格的流程,而且我国的相关法律体系当中,对于......
·看守所32天后批捕的规定是什么?
一、看守所32天后批捕的规定是什么?看守所32天后批捕的规定是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
·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一、申请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评定;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
·法院对离婚财产的执行怎么办
对于与离婚的夫妻双方,若对于夫妻关系夫妻双方可以在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存在纠纷,可以在书写诉状之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确定财产属于夫妻双方个共同所有,且一方当事人不同......
·亲子鉴定的方法有哪些
?相信喜当爹事件的确是任何人都接受不了的。不论是外界的影响还是因为生活细节的发现,很多人渐渐开始不信任另一方,特别是男方怀疑婚内生子不是自己亲生的,那么很多人就想到了做亲子鉴定,那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效力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