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继承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房屋继承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二、签房屋继承协议书时要注意的事项有
  
  
  1、明确现有财产双方,现有财产状况要分清楚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2、独立继承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先于另一方死亡,其遗产均由生存的一方独立继承,其他继承人不得继承,但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除外,即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享受按正常情况下应继承的份额。被继承人之死亡是由于生存一方故意、过失造成的或对其生前有严重虐待行为造成,生存的一方无继承权。
  
  
  继承协议内容不用写的很多,只要把具体的意思表达清楚就可以,最好就是简明扼要。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找个律师来写,因为如果协议没有按照法定的格式书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律师的收费是根据经验和地区决定的。
  
  
  
  
总结:房屋继承协议书范本怎么写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想获得银行私募基金托管资格需要什么条件?
      想获得银行私募基金托管资格需要什么条件?一、银行私募基金托管的资格《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证券基金托管银行,也就是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


·一、离婚案件增加财产分割申请书会被受理吗?
      一、离婚案件增加财产分割申请书会被受理吗?离婚案件增加财产分割申请书有可能会被受理,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


·高空坠物把人砸死怎么赔偿?
      高空坠物,就是在高空将东西扔向地面的行为,这现象在现实生活中也是经常会遇见的,所以小时候,自己的父母都会教育自己,走路的时候一定要走在有遮盖物的地方,不然就很危险。高空坠物是非常容......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的区别在哪里?
      近几年出现了很多打着金融的旗号进行民间融资和贷款的投资公司,投资公司以高息进行融资,同时又以更高的利息放出贷款,结果贷款无法收回,最终还是投资人受到了最大的损失,但是这种行为究竟触......


·轻伤二级自首判六个月合法吗?
      轻伤二级自首判六个月合法吗?一、轻伤二级自首判六个月合法吗?打架致使受害人轻伤二级,行凶者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如果双方未能达成谅解协调,法......


·隐瞒离异可否判婚姻无效?
      隐瞒离异可否判婚姻无效?隐瞒离异并不能判婚姻无效,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婚姻无效的三种情况,隐瞒离异不属于婚姻无效的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房屋继承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