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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没收违法所得怎么处理

  
  一、商标侵权没收违法所得怎么处理
  
  
  对于没收的商标侵权物品一般都是依法销毁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调换、私分或者擅自处理没收物品。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二、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
  
  
  a、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也属于同一种类。
  
  
  b、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
  
  
  c、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标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类。
  
  
  d、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α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e”;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商标是通过商标局进行办理的,商标的期限一般是十年,如果在十年之后还想继续使用该商标,只要在商标届满期一年之内办理商标续展即可。商标局规定商标是以谁先注册就是谁的原则,所以先使用的并没有该商标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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