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申请再审时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

  申请再审时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
  
  一、申请再审时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
  
  当案件再审时,是否也需要交案件受理费,这个需要分情形,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再审一般是为了纠正错误的法院判决或裁定,因此,案件再审时是不收费的,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是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当出现以上这两种情况时,法院需要当事人重新交纳诉讼费用,如果是以上两种情况外申请再审,则不需要交纳诉讼费用。
  
  此外,我们在一审判决下来了之后,如果觉得一审法院判决错误,应当依法在法定的期限内上诉,申请再审的程序比较繁杂,而且诉讼时间长,一审判决生效后,再审的,再审法院的判决书对方当事人还可以上诉。
  
  二、哪些案件可以申请再审?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下案件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也应当依法启动再审程序: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13.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 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申请再审的案件,审理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总结:申请再审时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一、申请再审时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当案件再审时,是否也需要交案件受理费,这个需要分情形,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1、申请主体: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收到消息后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提交材料,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的,......


·商品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商品买卖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在生活当中,商品交易这样的事情基本上每天都在发生.普通公民可能在日常生活当中购买一些商品的时候,不会签订具体的合同,基本上都是商家给消费者一个小票,凭借小......


·故意纵火罪的判几年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


·结婚后男方财产分配方式是什么?
      结婚后男方财产分配方式是什么?结婚后男方财产分配方式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是婚前财产就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


·2023年离婚需要起诉离婚证据吗?
      我们知道,一般情况的离婚,是双方到民政局直接离婚就可以的,而起诉离婚需要聘请律师,并且要准备充足的相关资料,户口本、结婚登记书等,那么,2018年离婚需要起诉离婚证据吗?下面我们为您搜......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有多长?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有多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申请再审时是否需要交纳诉讼费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