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人名誉权保护方式是什么?
一、对未成年人名誉权保护方式是什么?
对未成年人名誉权保护方式是主要是法律方面的责任承担,名誉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权利人有权维护其名誉,要求他人对其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使其在社会中获得应有的尊敬。
权利人有权排斥他人对其名誉的侵害,并要求加害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侮辱
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民法通则》第101条后端规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通意见》第140条规定,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捏造事实公然筹划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行使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二)诽谤
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民法通则》第101条后段规定,禁止用诽谤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或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纠纷,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主动提供新闻材料,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2)因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且未经提供者同意公开,新闻单位擅自发表,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对提供者一般不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虽系被动提供新闻材料,但发表时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许的,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未成年人名誉权如果受到侵害的话,依然是可以通过一些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名誉权的,比如说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自己停止这种侵犯名誉权的。并且承担起相应的民事方面的赔偿的责任,这些都可以。
总结:一、对未成年人名誉权保护方式是什么?对未成年人名誉权保护方式是主要是法律方面的责任承担,名誉权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权利人有权维护其名誉,要求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押金算不算非法集资,高利贷算不算非法集资?
现在您都知道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唯恐避之而不及,但反观有些情况并不是非法集资,确误认为非法集资。因此,实际上您对非法集资并不是特别了解,某些筹集资金的行为是属于我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上班期间工作流产,属于工伤吗?
上班期间工作流产,属于工伤吗一般女职工怀孕过后,在预产期前通常不会放弃工作,不过一旦照顾不周出现流产事故,那么将会和公司产生是否工伤的问题。那么,女职工在上班工作时发生流产,是否......
·一方打掉孩子离婚要赔偿吗?
一方打掉孩子离婚要赔偿吗如果流产是自然流产的话,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必须给予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
·河北省昌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北省昌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我国现行法规的,不得非法转让、占有土地,若需要转让占有土地需要按照法定程序且由当地政府出面处理。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地的基本民情不同,因......
·判25年能减刑多少年
减刑多少年应视具体情形。减刑虽有总量限制,但每次减刑还应当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幅度内,避免一次减刑幅度过大。减刑的幅度应当根据不同的刑种和刑期加以确定。有期徒刑不低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非婚抚养权公证书可以撤销吗
非婚抚养权公证书可以撤销吗?公证书可以通一定的法定程序并满足法定条件方可撤销,但只能是“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才能予以撤销,在具有前述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由公证机构依法撤销......
对未成年人名誉权保护方式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