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辞职和离职有什么区别?

  一、辞职和离职有什么区别?辞职、离职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劳动者提出解除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1、辞职即辞去职务,指的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这样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2)根据劳动者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岗位,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离职的原因可能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也可能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定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只是标明劳动关系已解除,无法确定是哪一方提出的。例如用人单位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后,给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里面会载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二、离职要注意哪些事项?1、员工离职,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提出申请解除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合同、不按时支付工资、未按照劳动法规矩缴纳社保等情况下,劳动者直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越到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2、员工离职,需要按照单位制度办理交接。员工正常提交离职申请以后,应该按照单位制度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好在单位相关的工作,用品等。若员工因为个人原因没有办理交接而导致单位损失等情况下,单位是有权要求其补偿单位损失。对于离职,是必须按照单位要求办理交接,若交接时间长于离职申请时间的,应该双方协商一致处理好,避免产生纠纷。3、员工离职以后,应该督促单位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综上所述,员工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在有效期内,如果员工有更好的发展机会,可以向单位递交辞职信,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是员工单方面提出的,是员工个人意愿。而离职则可能是员工也可能是单位提出,是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形式。员工在离职的时候,要注意向单位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总结:一、辞职和离职有什么区别?辞职、离职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劳动者提出解除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1、辞职即辞去职务,指的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刑事辩护诉讼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一、刑事辩护诉讼代理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辩护诉讼代理的区别是:双方会在诉讼地位和对象上有所区别。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


·新刑法减刑多久减一次?
      在如今的社会,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法律法规也随之逐渐完善了起来。而且为了更加的人性化,我国刑法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对于减刑的标准也有相关的修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新......


·商标无效宣告多久出结果?
      商标无效宣告多久出结果?一、商标无效宣告多久出结果?商标无效宣告需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第五章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房产继承权放弃异地公证材料具体有哪些?
      房产继承权放弃异地公证材料具体有哪些?房产继承权放弃异地公证材料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


·一次退回侦查重报再进行侦查可以吗?
      一、一次退回侦查重报再进行侦查可以吗?可以的;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怎么做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怎么做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1、换届选举的前提。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按要求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1、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60日前,应当召开......


一、辞职和离职有什么区别?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