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夫妻共同买房只有合同有效吗?

  一、夫妻共同买房只有合同有效吗?夫妻共同买房只有合同的情况下,该合同是有效的,但是购买的房子产权是无效的。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二、没有产权证的问题有哪些1、首先,从国家政策来讲,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被允许交易的。我国规定,房产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为准,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不能办理过户的,国家不会保护没有过户的房产交易。2、其次,我们建议大家不要购买这类房子,因为没有产权证是不能贷款、也不能过户、也不能办理公证,所签署的协议一样也是无效的。3、没有产权证不能办理过户的话,那么隐藏的风险将会很大,不过户的话房产的权还是原业主的。比如,假如原业主离异的话房产将会被分割,假如他有债务被起诉的话,那么这套房产将会被法院列入可执行的财产的。三、产权证的作用有哪些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与之相关的交易活动极为普遍,因而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得到广泛的运用。但在实务中,对房产证的认识与其性质相悖之处仍嫌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其一,颠倒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以为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登记簿只是房产证的档案。例如,在实务中判断一个人是否拥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权时,以为是否持有房产证就是根本依据。其二,混淆证书与证券的性质,以为房产证具有证券的性质与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例如,在房屋买卖中,以为房产证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为房产证交给抵押权人占有具有设定抵押权的效力。我们从正文中可知,买房只有合同的情况下,这份合同的本身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没有产权证的情况下,该房产的交易是存在极大风险的,国家不提倡这种行为。产权证作为最重要的房产证据之一,是买房时首先要考虑的问题,而不能对于此模糊不清随意行事。
  
  
  
总结:一、夫妻共同买房只有合同有效吗?夫妻共同买房只有合同的情况下,该合同是有效的,但是购买的房子产权是无效的。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合同解除法律后果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解除法律后果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我国法律承认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并存。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条规定,合同解除后,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这样......


·误工费的含义
      误工费的含义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的特点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


·刑事案件流程由几个阶段构成
      刑事案件中,一般都是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的,然而不管是什么类型的诉讼,其实这都是有一定流程的。当然了,在流程里面就会涉及到一些具体的阶段。您知道刑事案件流程中包括了哪几个......


·五险二金指什么
      五险二金即五险一金再加上企业年金。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企业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社......


·人身损害赔偿案要提供哪些证据
      人身损害赔偿案要提供哪些证据在对人身损害案件进行处理的时候,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要想获得有利判决,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那么人身损害赔偿案要提供哪些证据呢?我们整......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呢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呢?一、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即表明夫妻共同债务为法定连......


一、夫妻共同买房只有合同有效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