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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是什么规定?

  一、逮捕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是什么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3、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予以逮捕。
  
  二、关于逮捕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具体情形是什么
  
  根据《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规定,犯罪嫌疑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案发前或者案发后正在策划、组织或者预备实施新的犯罪的;
  
  (2)扬言实施新的犯罪的;
  
  (3)多次作案、连续作案、流窜作案的;
  
  (4)一年内曾因故意实施同类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5)以犯罪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6)有吸毒、赌博等恶习的;
  
  (7)其他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情形
  
  三、批准逮捕到起诉多久
  
  1、刑事拘留30天;
  
  2、审查逮捕7天;
  
  3、侦查期限60天;
  
  4、审查起诉45天。
  
  因此,一般被逮捕了都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也会被判刑。但是如果犯罪情节轻微的,也可免于起诉。司法机关对审查批准逮捕都是异常严格的,如果被发现错误逮捕,自身也承担法律责任的。因此一般被批准逮捕的,司法机关都有足够认定犯罪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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