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河南省精神司法鉴定的方法有哪些

  一、河南省精神司法鉴定的方法有哪些?
  
  1、门诊鉴定。被鉴定人在精神病院的门诊、在公安或司法部门中的法医精神病检查室中进行的精神鉴定。
  
  2、鉴定人外出鉴定。鉴定人到被鉴定人所在地,如监狱、拘留所等,对被鉴定人进行精神检查后,作出鉴定。
  
  3、住院鉴定。即被鉴定人住到特定的精神病鉴定机构内,禁止会客,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连续不断的观察。有条件的地方,在被鉴定人的房间内可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记录系统,这样便于更好地观察、记录被鉴定人的情况,能及时正确地作出鉴定结论。住院鉴定同门诊鉴定或外出鉴定相比,它的资料更全面,结论更可靠。但需要有一定的住宿和观察条件,受到人力和财力的限制。对精神病症状不典型及有伪装精神病嫌疑的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应进行住院鉴定。
  
  4、缺席鉴定。在被鉴定人不在的情况下,仅根据书面及相关的旁证材料作出精神病鉴定。一般在被鉴定人死亡、失踪、出国等不得已的情况下采用。在司法实践中,缺席鉴定比较少见。
  
  二、精神司法鉴定基本流程
  
  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受理
  
  1、司法鉴定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司法鉴定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精神分裂的司法鉴定流程是什么样的?申请精神分裂的司法鉴定首先要提交申请材料,要提交的材料有申请书、被鉴定人的病历、基本资料、案件情况和社会资料。在申请受理之后需要交鉴定费用,在交完鉴定费用后鉴定机关会在规定时间内出示鉴定结果。
  
  缺位鉴定在精神司法鉴定的过程当中用的是非常的少的,这只能是当事人死亡,出国,失踪等这些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会采用的一种方法。工作人员要采用哪一种方法对当事人进行精神鉴定的,完全取决于,当事人当时的实际情况,比如有些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了以后,其家属坚称其有精神病的,那直接就是在拘留所对其进行鉴定的。
  
  
总结:一、河南省精神司法鉴定的方法有哪些?1、门诊鉴定。被鉴定人在精神病院的门诊、在公安或司法部门中的法医精神病检查室中进行的精神鉴定。2、鉴定人外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信用卡诈骗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刑事立案标准是什么对于信用卡诈骗行为来说,只有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那么才能被认定为刑事案犯罪,即《刑法》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但现实中,不少人对信用卡诈骗刑事立案标......


·“借名买房”的物权归属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借名买房具有以下几屋含义:&#......


·分公司注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分公司注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吗?一、分公司注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吗?分公司注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分公司注销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


·现如今公司设备等安全等级越来越高,公司死亡事故越来越少,但是
      现如今公司设备等安全等级越来越高,公司死亡事故越来越少,但是工伤事件我们也应该去重视,这离不开我们每天的生活,影响着我们的健康。公司死亡事故处理有哪些程序以及该由什么部门来处理?由......


·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里的补偿包括哪些
      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里的补偿包括哪些政府决定规划建设的地区,在正式的拆迁补偿标准没有出台之前,公民也就只能通过相关的渠道来查询一下征地补偿的一些基本项目,因为征地补偿的标准肯定......


·劳动合同的中止终止解除有什么区别联系?
      为了更好的保证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劳动者需要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作为双方约定的重要凭证,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益。因此清楚劳动合同中的各项内容的意义就显得十分重要。那么,劳动合......


河南省精神司法鉴定的方法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