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一、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因此《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正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当事人对支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无须经过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补缺程序,直接确定为不支付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在实际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如果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认定为无息借款,但是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主张收取逾期归还借款的利息,则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二、借款时未约定利息能否要求还利息
  
  未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可否要求还利息是大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据此,民间借贷关系,事实存在,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由借据等在卷为凭,足以认定。被告理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及时返还借款。但因双方未明确约定利息及还款期限,原告亦无充分证据证明存在该约定。故借款应视为不支付利息,原告关于利息请求不宜支持。
  
  综上,未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在正常期限还款的,视为不用支付利息;逾期还款的,在还款期限内的利息无需计算,但需要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利率比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在现代社会中,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个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而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所以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上述问题提醒我们在写借条时,一定要将相关事项约定清楚,明确的提供书面的形式保留下来,否则遇到纠纷是就会有口难言。至于自然人之间进行借贷,不是必须要约定利息,双方协商一致的话也是可以进行无偿借贷
  
  
总结: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一、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在实践中,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侵犯名誉权不赔怎么办
      侵犯名誉权不赔怎么办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行为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常常会出现行为人不赔偿的情况,那么侵犯名誉权不赔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


·工伤不认定后怎么处理?
      工伤不认定后怎么处理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


·房屋买卖协议违约情况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卖合同是我们可能接触到的一种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中,违约出现的情况很多,每一种违约情况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那么,房屋买卖协议违约情况有哪些呢?具体该如何处理?我们针对......


·侵权责任法惩罚性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侵权责任法惩罚性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有哪些?(1)主观要件。须侵害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在道德上可非难,也即当行为人的行为是故意的,或明显不考虑他人权益,具有严重疏忽行为和重大过失行为时,行......


·遗产继承胎儿死胎怎么办?
      遗产继承胎儿死胎怎么办??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是指在分割遗产时,如果有胎儿(该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


·网贷要是还不上怎么办?
      网贷要是还不上怎么办?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不介意提前消费这种行为,但如果在亲自在银行去办理借贷,一般手续繁多,于是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方便快捷的网上借贷。网上借贷一般所需程序较少,且到......


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