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醉驾253度都?

  一、醉驾253度都有哪些标准
  
  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不构成饮酒驾车行为(不违法);
  
  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为酒后驾驶。
  
  这个标准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但具体喝多少酒就达到酒后或醉酒标准呢,是用酒精测试仪进行现场测定的,对着测试仪呼一口气,酒精含量马上就会显示出来。如果达到醉酒或酒后标准,当事人可提出异议,可以安排抽血化验血液中酒精含量,一般要第二天出结果。如果当事人从酒精测试仪没有提出异议,测试结果可作为处罚依据。
  
  二、酒驾处罚标准
  
  酒后驾驶:
  
  1、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三、相关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在我国相关的机动车驾驶者,在驾驶机动车时。如相关的驾驶者饮酒驾驶时,按照我国的规定对这类驾驶者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的依据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进行执行。对我国的道路安全和行人的安全进行相应的管理,对这类违法案件进行相应的治理。
  
  
总结:一、醉驾253度都有哪些标准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为醉酒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为酒后驾驶。这个标准相信很多朋友都...#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被扶养人生活费可主张多少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可主张多少年?可以主张多少年这要结合被扶养人的具体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dao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


·高速公路倒车一次扣多少分?
      高速公路倒车一次扣多少分?高速公路倒车一次扣12分,在高速公路上是不允许随意的倒车,否则就需要面临处罚。如果是因为进作战了倒车的话,这种情况不属于违章,不是违法行为,所以是不会扣分的。......


·江苏省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的内容
      江苏省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的内容每一年,全国各地都会有许多地区的房屋要进行拆迁或者被征用。对于拆迁,居民所最关心的问题自然就是自己的房屋被拆迁征用后的所能得到的补偿问题。每个地区都有......


·工地技术员法律责任有吗
      工地技术员是有法律责任的。工地技术员必须要按照岗位职责办事,如果违反职责造成损害的,那么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股权质押登记给个人,个人股权质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
      股权质押登记给个人,个人股权质押贷款的流程是什么?一、个人股权质押贷款是什么?个人股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其所持有的股权作为质物而获得的贷款。......


·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主要?
      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主要有哪些一、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主要有哪些1、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4、利用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收......


一、醉驾253度都?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