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亲去世财产怎么分配?
一、父亲去世财产怎么分配?
遗产分配方法如下:
1,没有遗嘱存在的。依法定继承。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此外,要注意一个问题,她的父亲名下的财产若是婚前购买的话,那是他个人财产,去世后由上述所言的继承人参与继承。若他名下的财产是婚后拥有的,虽房产证上是他个人的名字,但财产应当是他父亲与母亲共同所有,因此在分割继承遗产时依扣除她母亲的份额,也就是一半的房产。即只有另一半的房产是由他的母亲,他的子女如儿子,女儿进行继承。
4,《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5,没有遗嘱存在的情况下,除非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否则他人不得非法剥夺别人的继承资格。她的母亲只有对自己那份财产的处置权,无权干涉他人的份额权利。
二、父亲去世母亲还在的财产怎么分配
首先应当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划分,然后确定父亲的个人财产,对于父亲所有的财产,其子女可以依法继承,子女和母亲的继承顺序相同。
遗产的分配:
1、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比例分出配偶的财产),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另有约定的除外。
3、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4、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5、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6、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7、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8、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9、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分配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
10、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继承纠纷的解决: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合上面所说的,一般对于父母亲留下的财产是要按照继承法来进行分割,如果有遗嘱的,那么就一定要按照遗嘱的分配来进行分割,所以,不管怎么样,在财产的分配上一定要好好的协商,这样才能够更好的维持一个家庭的和谐。
总结:一、父亲去世财产怎么分配?遗产分配方法如下:1,没有遗嘱存在的。依法定继承。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年拆迁房屋补偿规定有哪些
年拆迁房屋补偿规定有哪些一、房屋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
·民事案件管辖异议裁定移送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民事案件管辖异议裁定移送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后,异议成立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的规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种建筑工程的飞速发展,有关建筑工程的质量检
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种建筑工程的飞速发展,有关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是很重要的。如果建筑工程的质量检验不过关,势必会影响以后的使用,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为了更......
·农场土地适用土地承包法吗?
农场土地适用土地承包法吗?一、农场土地是否适用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
·劳动法惩罚性赔偿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惩罚性赔偿规定是什么?劳动法对处罚性赔偿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用人单位应当......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些什么?
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些什么?为了保障合同签署后的正常实施,保障合同签署双方的权益,防止有人利用合同漏洞进行犯罪,国家规定了不安抗辩权。如果合同先履行一方发现合同后履行一方已经没......
一、父亲去世财产怎么分配?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