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莞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东莞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的;
(4)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3、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4、劳动者退休、退职、死亡的。
5、劳动合同当事人实际已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6、劳动者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7、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但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
(二)劳动合同不得终止的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又未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也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最终结果都是导致双方的这种劳动合作的关系就此结束,在本质上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在于双方结束劳动关系的原因不同而已。但是,本身职工本人也有结束劳动关系的权利,而且对于公司内部制定的劳动纪律职工是有义务要遵从的,劳动关系一经建立不是绝对的就不能解除了。
总结:一、东莞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的情形有哪些?(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区别都有哪些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区别都有哪些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混淆,有时候往往是用单位故意造成的。而不懂得两者区别的劳动者有时候会吃哑巴亏。那么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区别有哪些呢?如果在“劳务合同”......
·交通责任认定书要载明哪些内容
交通责任认定书要载明哪些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
·到劳动局如何做工伤鉴定?
在进行一些高危或对人体有害的工作出事故时,单位会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赔偿,赔偿的标准就是工伤的等级,工伤鉴定需要到规定的有资格的部门方可进行鉴定,例如劳动局等单位,那么劳动者到劳动局......
·离婚协议有效期限吗 离婚协议书反悔了怎么办?
离婚协议有效期限吗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长期有效的。在......
·什么是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
什么是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一、合同基本格式甲方(抵押权人):住所: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帐号:电话:传真:乙方(抵押人):住所: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帐号:传真:......
·苏州司法鉴定多少钱
司法上诉过程中我们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虽说一般不被我们关注,但对于一些普通家庭来说,是需要被加入预算的,所以他们对于这些是非常关注的,而且不同地区可能司法收费还是不相同的,......
一、东莞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