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经过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

  经过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
  
  一、经过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
  
  要看合同的涂改是否是经过双方的协商,是否是对重要内容的涂改。如果双方经过协商而且不是主要内容的更改,并且修改之处盖的有校对章或者手印,可以具有法律效力。修改后的位置如果没有再由合同当事人签名确认的话修改的部分无效;但一般请款是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除非那部分是合同的主要、关键条款。
  
  1、合同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定的法律拘束力,也就是通常说的合同的法律效力。
  
  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二、关于法律效力:
  
  1、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
  
  2、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三、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的符合条件:
  
  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
  
  作为一个完备的合同,应当内容真实,表述完整、约定明确、页面规整、记载无错。合同中的内容一般是不允许有涂改迹痕的,有涂改变痕的合同,须经合同当事人确认其是合同意合行为,否则经涂改的合同会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在合同操作务实中,对于格式化合同或机打印合同一般不允许有涂改现象,有涂改处必须有合同当事人的确认程序与方式。但也有一些有手合同,往往会存在涂改现象。这要区别对待:如单方对合同进行涂改,以改变了原有合同约定的,则改变的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补允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或签字),若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或签字)合同效力受限,或者成为无效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综上所述,如果需要对合同进行涂改,那么除非是经过双方同意并且在修改处盖章签字的,那么合同是有效的,否则是不会承认修改后的合同的,尤其是合同中最重要的内容,如果被修改了那么一定要经过双方的同意并且签字盖章才能承认其法律效应。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经过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一、经过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要看合同的涂改是否是经过双方的协商,是否是对重要内容的涂改。如果双方经过协商而且不是主要内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不买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不买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公司不买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买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


·民间借贷算不算放高利贷
      民间借贷算不算放高利贷一、民间借贷算不算放高利贷高利贷是一种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2002年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第二条明确规定:民间个人......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起诉时效是多久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起诉时效是多久?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起诉时效是多久?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承担是不是一样的?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承担是不是一样的?公司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法定代表人是行使公司法人代表权利的负责人,两者都是对公司来讲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两者之间也可以出现相互交叉或不交叉的情......


·婚姻法抚养权问题方面是怎么说的?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基本义务,哪怕是双方离婚了,也要承担起这份责任。在很多离婚案件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就在孩子抚养权上。毕竟,一般家庭就有一个孩子,谁都想自己抚养。我国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


·土地使用证更名哪里办?
      土地使用证更名哪里办?一、土地使用证更名哪里办?土地使用证更名手续需要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具体来说办理土地证更名的程序如下:1、签订土地合同:买方办好房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


经过涂改后的合同有效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