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按揭房除名需要怎样办理

  离婚按揭房除名需要怎样办理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二、协议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协议离婚(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要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
  
  
  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5、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此外,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
  
  
  三、诉讼离婚方式下的房产证更名手续
  
  
  诉讼离婚(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单方可以凭以下证件和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3、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
  
  
  四、上述两种情况,如果产权设定抵押的,须提供银行同意函
  
  
  如果原权证上的产权人姓名有错误,须补充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
  
  
  五、离婚后更改房屋产权归属的征税标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因离婚需在房产证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二人签订协议,明确房子以后归其中一方所有,也不用缴契税。
  
  
  在房贷未还清的情况下,不能办理房产证的除名。 因为现在的抵押权人是银行,原房产证的拥有人没有处置房产的权利,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了。只要在离婚协议书上注明房产属于你,以后只要还清房贷了,便可把房产证拥有人改为你自己的了。
  
  
  在我国相关的离婚当事人,在对双方的房屋进行除名时,需要按照我国的法律相关的规定进行办理。这类事件一般要经过银行的同意后才可以办理。银行头以后可以对这类按揭的房屋进行的除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总结:离婚按揭房除名需要怎样办理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房屋登记,应当由有关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三条:“共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对于农村当中修建的房屋,人们习惯性的称之为小产权房,而与之对
      对于农村当中修建的房屋,人们习惯性的称之为小产权房,而与之对应的自然也就是大产权房了。那到底什么叫小产权房呢?若公民购买了小产权房的话,此时会产生怎样的风险?在这方面很多人都搞不清楚......


·民诉一审终审的情况都有哪些?
      民诉一审终审的情况都有哪些一、民诉一审终审的情况都有哪些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


·勘验笔录范本是怎样的?
      勘验笔录范本是怎样的?勘验是为了写出勘验笔录,勘验笔录我国侦查案件和审判案件的重要用法之一,勘验笔录包含了现场和证人所描述的内容所以勘验笔录是比较重要的文件不能有一点遗漏和虚假,......


·如何开设孩子抚养账户,需要注意什么
      如何开设孩子抚养账户,需要注意什么1、如何开设孩子抚养账户这个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或者银行。详细阐述情况,如果可以,根据工作人员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需要注意什么需要与另一......


·仅仅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仅仅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可以吗答案是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产。法律并没有禁止离婚......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自愿履行可以反悔吗?
      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自愿履行可以反悔吗?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


离婚按揭房除名需要怎样办理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