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赔偿辱骂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赔偿辱骂怎么办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第一步:明确要“告谁”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告的对象不对,不仅浪费了时间、人力、财力,还达不到要求赔偿的目的。在“告谁”的问题上,首先要看发生事故时对方所驾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是谁,如果是肇事司机本人,那就直接起诉他。如果车辆另有其主,可以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作为共同被告一起起诉。如果车主是单位,可以将单位一并作为被告告上法庭。第二步:拿到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认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机关,虽然其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经当事人予以质证,不能当然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它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证据,在诉讼中,对于证明双方当事人各自应负的责任程度仍具有重要的意义。案件起诉至法院后,法院固然应当根据法庭调查的事实对事故责任进行确认,调查范围不受公安机关责任认定书的限制,但在通常情况下,当事人没有确凿证据推翻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时,法院都会采信公安机关对责任的认定,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交通队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看清责任认定内容。如果不服,要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第三步: 合理要赔偿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涉及的赔偿问题一般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综上所述,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往往存在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未得到执行或未得到充分执行的情况。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已经生效的判决。 强制执行时,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或出售受其履行义务的人的财产。
  
  
  
总结: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赔偿辱骂怎么办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受害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第一步:明确要“告谁”打官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变更合同价格的相关内容
      变更合同价格的相关内容一、工程合同的变更由于工程建设的周期长、涉及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与招标投标的情况相比会发生一些变化。......


·打官司通话记录能调取吗
      法庭可以提取通话记录作为证据。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将计算机记录和存储的数据证据归入“视听资料”类证据。该类证据一般为间接性证据,需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进而组成一个证据链,才能达到证明目......


·购买房子需要哪些证件 (一)全款买房需要的证件:
      购买房子需要哪些证件(一)全款买房需要的证件:1、已婚: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2、单身: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二、手续:一次性付款,一般直接到售楼处交钱就可以(包括各种......


·在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员工进行雇佣关系时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在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员工进行雇佣关系时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或者签订不符合规定,比如实习或者临时工。这类员工在工作的时候各方面都是没有得到保障的,当发生劳务纠纷时,用人单位不承......


·怎样就构成图片侵权了?
      怎样就构成图片侵权了?一、怎样就构成图片侵权了?1、未经授权使用公开发表的图片;2、免费下的图片作商业使用;3、使用没有署名的图片。如果不用图片从事商业用途,没造成重大影响就不......


·针对项目投资入股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针对项目投资入股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平时我们有很多人在寻找合适的项目进行投资入股,以求获得更多回报。项目投资入股也是有一定风险的,如果我们在选择项目的时候稍有不慎,就容易导致产生投资......


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赔偿辱骂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