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企业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一、企业怎样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具备法定理由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此外,属于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的,用人单位还应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1、因劳动者有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了用人单位可以过错性解除的情形:(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劳动者无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对用人单位可以进行非过错性解除的情形进行了规定。即:(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同时,该法第四十二条明确了用人单位非过错性解除在特定情形下的限制适用。3、经济性裁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裁减人员:(1)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同时,该法第四十二条明确了经济性裁员在特定情形下的限制适用。如果理由和依据充分,就可以执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1、向工会申请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工会进行批复。(该流程事实上是程序性流程)2、向员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告知(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当面或者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短信微信等形式,如果有书面最好签字确认)(一)当然,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要做好交接工作。交接中的注意事项:1、要对公司的财产进行交接,尤其是钱款、财物(车辆、家电、办公设备等)。2、要对公司的资料(电子版和纸质版)进行交接。3、要对接下来的工作进行安排,具体有谁来进行接手,团队建设等问题,接手工作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二)如果解除的理由不够充分,要做好协商和仲裁的准备。1、如果采用协商的方式,应当以解除协议固定下来,这样将会避免以后带来的麻烦。事实上,有一大部分的企业是在离职员工中采用这样的方式,一方面固定了当下的法律风险,也将未来的法律风险规避;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因为员工离职走法律流程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2、如果协商无法解除,要做好劳动仲裁甚至诉讼的准备,当然即使劳动仲裁,协商的大门并未关闭,还是可以继续协商。至于采用何种方式,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事而异,要做周详的准备, 才能让企业健康有序的运行。员工在入职前都会和公司签订一个入职合同,这份合同时具有法律效应的,那么公司和员工解除劳务合同时,就需要走规范的途径进行解除,一般会存在两种途径,一种时私下协商,各自按照自己的利弊权衡决定,另一种就是法律仲裁,这种方法就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了。
  
  
  
总结:一、企业怎样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具备法定理由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此外,属于应该支付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租的店面房主违约货物损失怎么办?
      一、租的店面房主违约货物损失怎么办?商铺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违约的,承租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如何处理:1、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即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内继续承租。2......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效是多久呢
      医疗事故之所以发生,有可能是因为医护人员缺乏法律知识或者医术不高导致诊断失误等。这时候医院需要对患者进行赔偿,但赔偿的前提是需要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才可以获得赔偿。那么大家知道医疗......


·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子女......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向谁申请?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向谁申请?一、医疗技术鉴定向谁申请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


·高管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是什么?
      高管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是什么?高管个人所得税退税并不存在优惠的政策规定,对于申报退税的具体程序,可以按照下列规定进行:1、下个人所得税APP,注册账号,登陆账号。个人所得税APP非常智能,......


·延长工程质保协议书有效么
      延长工程质保协议书有效么对于大型的工程项目来讲,工程的质保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工程在质保内出现质量问题,那么承包方是需要进行售后维修的,因此很多发包方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想要......


一、企业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