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破产清算终结审计报告应把握好哪些方面

  破产清算终结审计报告应把握好哪些方面 一、企业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时,要提供以下材料:
  请求破产的书面申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结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批准文件,企业的会计报表,各项财产明细表,债权人名单。地址、金额,企业对外投资情况,银行账户情况及法院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企业就进入了破产清算阶段。企业进入破产清算以后,其会计主体将发生变化。自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到清算组进驻,接管企业这一时期,企业仍然作为一个会计主体,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以后,会计主体由企业变为清算组。  
   二、破产清算把握好三方面工作   
  在破产清算中,破产企业作为一个会计主体,主要有三方面的工作必须做好: 
   (一)清查财产及债权债务
  纵观破产企业的状况,不同企业破产的原因可能不尽相同,但管理不善可能是其通病。因此,在进行破产清算时,对财产、债权债务等的全面清查十分重要,这也是关系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破产企业的财产清查由破产企业进行,企业应当接受清算组的指导。清查的内容包括各种资产(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的清查核实,也包括财产损失,债权债务的清查核实。同时,还应该对企业的会计文书、档案等进行查证、核对。  
   (二)进行有关的会计处理,编制相应的会计报告
  破产企业在法院宣告破产以后,应在进行财产清查的基础上,办理有关的会计业务。企业宣告破产以后.正常的生产经营已经结束,应按照办理年度会计决算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业务处理.主要包括:  
  (1)对积压的各种原始凭证进行清理,在取得审批授权以后,进行会计业务处理;  
  (2)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已经发生但尚未进行会计处理的业务,如应提的折旧,应付利息,应付税金,应付房租等应当提足,在账面上进行全面反映,在报表上真实披露;  
  (3)计算完工产品和在产品成本;
  (4)结转各项损益科目和利润分配等,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5)编制破产日的科目汇总表,资产负债表和自年初至破产日的利润表。
  由于这一时点还没有进入破产清算,会计主体没有变化,因此,会计报表的格式,编制方法等应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送报表。  
   (三)整理会计档案,编造移交清册
  清算组进入并接管企业以后,破产企业应及时向清算组办理会计档案、文书等的移交。这些档案包括:企业的各种档案,文件,合同,规章制度,债权债务证明,各种账册,报表以及企业的各种印章等。这些档案、文书在移交以前,破产企业应当全部整理好,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编造移交清单,准备移交。在此之前,应当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处理。 
  综上所诉,在做破产清算终结审计报告时需要把握好三个方面:清查财产及债务、做好会计报告以及整理好会计档案。这样才能更小的减少个人或企业的损失。以上就是为您做的关于破产清算终结审计报告应把握好哪些方面的详细资料。
  
  
  
总结:破产清算终结审计报告应把握好哪些方面一、企业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时,要提供以下材料:请求破产的书面申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审计后出具的审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使用土地使用权能否贷款?
      使用土地使用权能否贷款?在向银行借贷的时候,往往都会用贵重物品进行抵押,有些是用房屋进行抵押有些是用车辆等等不动产进行抵押,但是对于持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来说,想要进行抵押之前就会考虑......


·民间借贷的风险有哪些?
      风险无处不在,而这个理论,对民间借贷活动来说同样能够适用,所以,我们在进行民间借贷活动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尽量避免与之相关的法律风险。那么,在生活中,关于民间借贷的风险究竟有哪些呢......


·商标续展可以提前到什么时候?
      商标续展可以提前到什么时候?一、商标续展可以提前到什么时候?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车祸纠纷能去哪些法院起诉
      车祸纠纷能去哪些法院起诉一、车祸纠纷能去哪些法院起诉就级别管辖而言,一般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交通事故人伤后多久能结案
      交通事故人伤后多久能结案民事诉讼按普通程序,一般是6个月审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


·民事诉讼上诉情况的理由有哪些?
      民事诉讼上诉情况的理由有哪些?民事诉讼上诉情况的理由有哪些?⑴上诉人认为原裁判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所谓认定事实错误,是指原裁判对案件事实作出了与实际......


破产清算终结审计报告应把握好哪些方面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