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长春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长春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土地使用权包括对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二、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众所周知,除划拨土地使用权外,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实行有偿使用和限期使用,土地使用者应与国家(政府)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使用期限和出让金等等,经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经登记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因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而终止。1、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2、住宅土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是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续期制度的一个重大例外,等于向社会宣告:住宅土地使用权经登记而取得,因为自动续期而长期有效。该规定的意义在于:奠定了住宅土地使用权可以事实上长期存续的法律基础,成为本世纪以来我国重树民众创造和保有财富信心的最具价值的法律制度。3、《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没有规定任何条件,那些主张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是有条件的观点,不论其条件宽厚(例如象征性支付土地费用)抑或苛刻,都不是在解释而是在否定住宅土地使用要知道在我们国家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的,而人民只有对土地的使用权,这个土地的使用权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一般我们住的房子的使用年限是七十年,根据房屋的类型不同,使用年限也是不一样的,当土地使用的年限到期的时候,我们可以提交相关证明,也是可以申请该土地的使用权。
  
  
  
总结:长春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对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土地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侵犯商业秘密如何定罪量刑
      侵犯商业秘密如何定罪量刑一、侵犯商业秘密如何定罪量刑《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企业应该如何进行债务融资
      企业应该如何进行债务融资一、企业应该如何进行债务融资1、银行信贷银行信贷是企业最重要的一项债务资金来源,在大多数情况下,银行也是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主要代表,有能力对企业进行干......


·被公司裁员应该怎么赔偿每满一年就要向劳动者支付一
      被公司裁员应该怎么赔偿每满一年就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为标准,不满一年但是在六个月以上的,也按照一年来进行计算,如果不满六个月的就要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如果你和公司签订了......


·2023司法鉴定轻伤的标准有什么?
      在一些日常的打架中,被害人若是有身体上的损伤,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如果对身体构成轻伤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那么,在2018司法鉴定轻伤的标准有哪些规定?什么样的情况才叫做轻伤?本站我们在20......


·高标准农田每亩最多补1500元 补贴发给谁?
      高标准农田每亩最多补1500元补贴发给谁?一、高标准农田补贴发给谁?高标准基本农田是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耕地。也就是说......


·未超期羁押能提起国家赔偿吗?
      一、未超期羁押能提起国家赔偿吗?未超期羁押能提起国家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


长春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