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河南省省级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河南省省级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1、司法鉴定机关接受委托与受理
  
  (1)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2)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3)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2、司法鉴定的实施
  
  (1)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2)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3)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3、司法鉴定意见书的出具
  
  (1)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统一规定的文本格式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
  
  (2)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由司法鉴定人签名。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3)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
  
  (4)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一式四份,三份交委托人收执,一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与委托人约定的方式,向委托人发送司法鉴定意见书。
  
  二、法院司法鉴定流程是是什么?
  
  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2、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
  
  3、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
  
  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5、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综上所述,河南省有一些司法鉴定机构具备省级资质,可以从事鉴定业务范围广。当地公民在参与民事及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证据材料存疑的,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省级鉴定所受理后,决定是否在鉴定范围,确定可以开展鉴定的,组织专家进行,最晚在两个月内出具司法鉴定书。
  
  
总结:一、河南省省级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1、司法鉴定机关接受委托与受理(1)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2)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污水泵站基坑工程质量的常见问题有哪些
      污水泵站基坑工程质量的常见问题有哪些?由于工程施工建设的过程十分复杂,很多工程都需要多方的参与之下才能完成,这对于工程质量的要求就更加严格。不仅要求施工单位的建设符合规范,还要求相......


·夫妻感情不和,可以选择离婚结束婚姻关系。离婚时会对夫妻婚后的
      夫妻感情不和,可以选择离婚结束婚姻关系。离婚时会对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等进行协议。但是很多情况下一方会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转移财产,侵犯对方的权益。那么,离婚财产......


·职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职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a)一级1)极重度智能损伤;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


·罚金和罚款有什么不一样
      罚金和罚款有什么不一样罚金与罚款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方面:1、性质不同。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3、法律依据不同。4、适用的对象不同。《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


·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法律的普及,我们知道处罚有很多种,最常见的处罚有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如果我们碰到一些纠纷的时候怎么判断是属于民事处罚还是行政处罚?本网为您整理出了二者的区别供......


·销售假药罪排查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销售假药罪排查要注意哪些问题?一是严格市场准入。确定每月16号为集中考试日,对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拟聘用人员掌握《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考核,与......


河南省省级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