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在法律上离婚房产归男方吗?

  一、在法律上离婚房产归男方吗?
  
  
  离婚房产不一定归男方所有,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的应该归男方所有:①男方或者男方的父母婚前全额付款的房子,房产证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该房屋归男方所有,女方无权要求分割。②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后给买的房子,且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这一房屋就视为男方父母赠与给男方的私人财产,离婚时女方拿不到。③男方或者男方父母婚前给男方付了首付款,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但是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这种房屋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归谁所有,协商不成的,应当归男方所有,女方可以要求返还共同还贷的部分,并要求给予房屋增值部分的补偿。
  
  
  1、没有新《婚姻法》出台。 2、《婚姻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现仍然有效。 3、只有属于男方婚前交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时,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的规定。
  
  
  二、有以下三种情况的,钱财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分不到
  
  
  ①男方因为身体受到损害而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农村十分常见的就是农民工朋友干活发生了工伤时的医疗费、一次性工伤补助金等,这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具有保障男方未来生活的作用,因此女方无权要求分割,当然工亡的情况除外。
  
  
  ②男方的专用生活用品。例如男士用的剃须刀、日常生活用具等。
  
  
  ③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婚后增值的部分。城市里面的房屋,房价上涨后,就房屋增值的这部分,因为房屋就是男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婚后的增值部分也全部属于男方,女方分不到。
  
  
  三、有以下这三种情况的,车子归男方所有,女方拿不到
  
  
  ①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车辆
  
  
  ②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前已经为男方购买的车辆
  
  
  ③男方父母婚后给男方购买的车辆,车辆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视为对于自己子女的赠与,离婚时女方也分不到。
  
  
  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财产分割问题应该是夫妻双方平等分割,但是在实际进行财产判决时,还会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财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不得进行分割,那么这种情况一般都是财产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而不是双方共同财产。
  
  
  
  
总结:一、在法律上离婚房产归男方吗?离婚房产不一定归男方所有,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的应该归男方所有:①男方或者男方的父母婚前全额付款的房子,房产证登记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走私烟草应该怎么样量刑
      要看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判断。(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盗刷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盗刷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二)恶......


·试用期完离职扣一半工资合法吗?
      试用期完离职扣一半工资合法吗?试用期完离职扣一半工资是不合法的,依据劳动部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


·台方办理结婚手续的流程是什么
      台方办理结婚手续的流程是什么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


·仲裁当庭裁决独任是什么意思?
      仲裁当庭裁决独任是什么意思?一、仲裁当庭裁决独任是什么意思?仲裁独任的意思是说采取简易形式,即有一个人但任仲裁员审理你的仲裁请求。仲裁审理程序包括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简易程序......


·可以申请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申请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


一、在法律上离婚房产归男方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