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高空坠物法律是如何规定责任的?

  高空坠物法律是如何规定责任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二、正在施工单位高空坠物责任认定若正在施工的单位出现高空坠物事件,应由施工单位和建筑单位负责。若建筑物已经施工完成,为所有人所拥有,高空坠物事件发生后但找不到明确的侵权人的,则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和管理人(即物业公司),承担法定责任。近几年中,随着国家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中也会建造出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但是在高层居住的公民因为随意抛掷杂物,都会给楼下的行人和物品造成严重的伤害,所以国家也是规定了严禁出现高空抛物,如果给他人造成了任何的伤害侵权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
  
  
  
总结:高空坠物法律是如何规定责任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处理方式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处理方式在建筑工程中,面临很多不确定因素,建筑工程的各方当事人之间也容易引发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加强对建筑工程中纠纷的解决,能够提高建筑工程的品质。建筑工程质量纠纷......


·一、职员工伤的工资怎么计算?
      一、职员工伤的工资怎么计算?职员工伤的工资是以其基本工资为基础来计算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


·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所有吗
      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所有吗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


·劳动关系变更工作地点薪资不变的情形有哪些?
      老动关系存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基于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而形成的法律关系。一般劳动关系在员工入职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就确立下来了,如果公司会要求变更劳动关系,但是工作地点和薪......


·知识产权赠与合同如何书写?
      知识产权赠与合同如何书写?一、知识产权赠与合同如何书写知识产权赠与合同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


·在我国右手中指末端缺失工伤鉴定几级?
      在我国右手中指末端缺失工伤鉴定几级?根据相关标准,工伤致指骨末节缺失,可定为十级伤残。相关法条:《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十级条款系列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高空坠物法律是如何规定责任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