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应对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行为?

  如何应对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行为?申请人不服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答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应依法于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作出信息公开答复的证据和依据。对拒绝公开的答复,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被告拒绝向原告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对拒绝的根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如答复信息不存在的,要提供尽到合理检索义务的证据;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不公开的,要提供证明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的证据,对于涉及商业秘密信息的本身,在诉讼中应向法院提供,但可进行说明,在法院作出判断之前不能提供给原告;以信息移交国家档案馆不予公开的,要提供移交的证明材料。等等。二、政府部门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因目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方式较为多样、灵活,实践中多数申请人采用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存在行政机关因客观原因未查看申请邮件导致超期答复的情况。鉴于此,行政机关可安排专人负责定时查看信息公开申请,并严格依照法定期限予以答复。如情况复杂或需要进一步查找信息,不能在答复期限内予以答复的,应当按照上述延期的程序告知申请人延期,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综上所述,在信息化社会,公民生活中经常接触到大量政府信息,政府部门应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于不作为或者对申请不回复的,公民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发起行政诉讼,将政府部门告上法院。在这种行政诉讼案件中,被告不举证的,必须说明理由。
  
  
  
总结:如何应对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行为?申请人不服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答复而提起行政诉讼的,应依法于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作出信息公开答复的证据和依据。对拒...#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可以重新分吗
      一、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可以重新分吗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下列情况下即使离婚后仍然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离婚时......


·5000万注册资本金规定符合国家要求吗?
      5000万注册资本金规定符合国家要求吗?一、5000万注册资本金规定符合国家要求吗?5000万注册资本金规定符合国家要求的。实际上国家对于成立一家公司的注册资金金额并没有明确的上限要求,但是......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是指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守秘密......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还划分责任吗?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还划分责任吗?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还划分责任,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


·内蒙古大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如何安置?
      内蒙古大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如何安置?一、为什么要进行内蒙古大集体企业改制?从大集体成立的那天起,大集体职工与正式工之间就没有真正的平等过。目前,大集体企业存在很多困难。大集体......


·合同法适用于出版合同吗?
      合同法适用于出版合同吗?一、合同法适用于出版合同吗?合同法适用于出版合同,合同法适用于任何类型的合同。出版合同是著作权人将作品交付出版者出版,出版者依法支付报酬的协议。出版合同具......


如何应对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行为?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